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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平阴县编办深入推进县人民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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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平阴县编办积极采取完善治理规则、健全联系机制、强化监督指导三项措施,规范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运行,扎实推进平阴县人民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完善治理规则,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市编办部署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后,县编办会同县卫计局研究意见,专题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组织部、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卫计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领导小组,及时协调研究推进过程中的问题。二是做好政策研究。按照省市推进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要求,县人民医院采取以理事会为核心,理事会、管理层、监事会三者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模式。2017年7月31日,县人民医院召开首届理事会,按照新的体制机制运行后,县编办专门成立县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工作推进指导组,由县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与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及时获取政策信息和工作资料,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积极开展法人治理相关文件的研究完善工作。三是修定医院章程。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医院的领导,明确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县编办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平阴县实行法人治理结构公立医院<章程示范文本>》,指导县人民医院对首届理事会会议通过的《平阴县人民医院章程》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平阴县人民医院章程》由原来的七章四十四条,增加到十二章六十二条,明确提出党的建设的具体要求,明确举办单位权利,明确理事会、管理层、监事会的职责、产生方式和议事规则,以及内部决策运行机制和章程修改等内容。章程按程序经医院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报县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备案。

  二、健全联系机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是建立碰头会制度。县编办、县卫计局分管负责人与医院理事长每月一次碰头会,通报法人治理结构运行情况,管理层执行情况、监事会工作情况等。二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县编办领导、县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或走访,不定期与理事、管理层、监事取得联系,了解履职情况,征求意见建议,协调处理外部理事、外部监事履职遇到的问题,充分调动他们履职尽责的积极性,确保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督指导,确保运行实效

  一是借鉴成功经验。县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牵头,会同县卫计局、县人民医院相关人员组成联合调研组,到县中医医院调研法人治理结构运行情况,借鉴业务管理、内部管理等方面的成功做法,积极推进县人民医院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进程。二是明确权责清单。在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试点工作中,县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认真研究2012年以来县人民医院的年度报告书,梳理医院职责任务,划定医院业务范围清单,同时厘清与举办单位的关系,明确了医院与举办单位权责清单,为落实医院法人自主权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开展检查评估。县编办、县卫计局根据省市要求,抽调分管负责人、相关科室业务骨干,组成县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运行检查评估组,采取听情况、查资料、个别座谈等方式,对县人民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运行情况开展实地检查评估,对医院法人治理运行存在的不足提出意见建议。县编办也将检查评估情况作为评价依据,纳入医院2017年度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推动医院提升履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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