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和市编办的部署要求,河南省新乡市编办提早安排部署,严格审核把关,持续加强和创新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不断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服务水平,推进监管创新和服务优化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是提早安排,全面部署,坚决“打好提前量”。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及早入手准备,于年报开展前向市直各部门及事业单位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同时对所辖各县(市、区)登记管理机关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对年报公示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出具体安排,确保全市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同步开展、同步完成。
二是严格审核,及时反馈,坚持“两方面入手”。在资产损益方面,认真审验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涉及到部分事业单位存在专项资金、专项拨款及预留款等不应计入开办资金的“单位净资产”时,要求单位出具说明,并由举办单位盖章证明。对开办资金为负数,已不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事业单位,暂扣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要求单位写出整改报告并说明原因。对个别业务活动开展不充分的事业单位,进一步了解其职能运行情况,必要的开展实地核查,确保事业单位规范运行。
三是规范标准,搭建平台,推进“一条龙服务”。坚持线上与线下并重,以工作群及年报服务热线为平台,秉持“线上回复零延迟,线下服务重落实”的工作理念,实行首问负责和一键回复,做好工作的无缝对接。严格落实办理时限承诺制,办理年报及各项变更手续时做到网上即时受理回复,纸质材料审核符合条件的当场换证,大力减要件、简环节、优流程、压时限,务求程序更简约、管理更规范、服务更高效,不断提升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