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名站技术导航!

浙江舟山三项措施做好事业单位法人清理规范工作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浙江省舟山市编办通过三项措施,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清理规范工作,逐步注销不具备公益属性的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一是开展摸底调查。向市属有关单位印发了《关于清理规范事业单位法人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有关问题的通知》,同时按照“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内外统筹、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对市本级所有事业单位进行摸底清理。本次清理共发现冻结单位32家、双重法人事业单位4家,其中批准设立类事业单位35家、登记设立类事业单位1家,以抄告函形式发送其举办单位。

  二是分类清理规范。按照批准设立和登记设立两类,对事业单位法人采用不同的清理方式。在批准设立类的事业单位清理规范中,对已经发文撤销、双重法人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登记的单位,通知其举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在设立登记类事业单位清理规范中,对已登记的乡镇敬老院,在进一步规范的基础上给予解冻继续运行;对已登记的学校、医院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给予解冻继续运行;对科技、培训等需前置许可的机构,许可证过期且不能再取得许可证的单位,一律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三是加大惩处力度。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及其举办单位,列入信用评价体系,并在网站上公布。对应注销登记而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及时废止其法人证书,同时暂缓研究举办单位相关机构编制事项。

精选图文

221381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