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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编办强化“四种意识”提升事业单位监管水平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适应事业单位登记监管的新形势、新要求,加强和创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编办结合全县作风建设年活动,强化“四种意识”,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创新服务理念,提升事业单位监管水平。

  一是强化规范意识,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依托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将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年度报告公示等业务全部纳入网上提报和办理,避免了人为人为因素影响行政许可操作的可能性。同时,将法人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业务纳入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办理,受理办件同步录入大厅审批系统,明确了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规范了行政许可行为。

  二是强化服务意识,简化优化办理流程。简化优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流程,大幅压缩办理时限,对各种申办要件和办理环节进行再梳理,主动靠前服务,凡设立登记单位在领取 Ukey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证;变更登记单位在实地核查通过、材料提交齐全后3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换证;疏通出口,把好“注销关”,对已明确撤销、解散或改制的单位,在清算结束后,及时办理注销相关手续,收回印章及证书。

  三是强化监管意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托昌乐机构编制网,建立了事业单位网上监管信息公示平台,定期公示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补领及年度报告情况等登记事项,接受举报投诉和监督。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建立事业单位法人异常信息名录,对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登记管理专项督查存在问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进行整改的,列入异常信息名录并在曝光平台上公示。通过建立事业单位异常信息名录清单,切实增强其遵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意识。

  四是是强化宣传意识,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利用微信建立昌乐县事业单位监管群,将日常通知及文件等及时通过微信群、电话等方式提醒告知事业单位,强化事业单位监管信息化建设。同时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宣传工作意识,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宣传手册等方式加强对开展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的宣传解释和政策解读,为开展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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