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坚持早谋划、勤沟通、提效率、严审核的原则,从2019年1月1日至3月31日,扎实工作,认真履职,圆满完成了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提前谋划部署。包头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高度重视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登记局局长亲自抓落实,对公示工作各环节任务进行了周密部署。同时,由于今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与该市党政机构改革工作同步进行,市登记局主动谋划提前应对,迅速拿出问题解决方案。明确了对于党政机构改革期间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发生变化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资产负债表中需要盖主管部门公章的,新、旧公章都可使用。保证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紧密联系,加强沟通指导。针对事业单位法人2018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流程变更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主动与各事业单位加强沟通,帮助解决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针对有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熟悉操作程序的情况,及时通过电话、QQ等方式联系,帮助解决问题;对于事业单位因人员调整后,新工作人员对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不熟悉的实际,通过现场讲解、亲自指导操作等方式,帮助办事人员了解、熟悉年度报告工作,直到办事人员能够独立完成工作。同时,向各事业单位大力宣传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了事业单位做好此项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是简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包头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按照国家登记局、自治区登记局相关要求,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用好用活“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进一步优化简化流程,创新服务,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实行了“不见面、无纸化”报送,事业单位只需从网上提交年度报告材料,不必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纸质材料,去除了现场审核环节,节约了行政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办事单位。
四是严格审核,加强审核监督。2019年市登记局统一认识,认真学习年度报告工作相关要求,严格网上审核,切实把好受理、审核、复审三个关口。对各事业单位上报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和开办资金、资产损益情况、网上名称、开展业务活动情况、资产负债表等出现的填写不规范情况,进行退回处理并进行跟踪指导,待填写规范正确后通过审核,确保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为信息公示和数据共享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