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莫旗编办在遵循“依法行政、合法审批”的原则上,结合各登记事项实际,积极探索“容缺受理”,减少申报材料,简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使事业单位登记业务提质增效。
一是明要求,试行“容缺受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试行)》印发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学习,从政策层面把握上级精神,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认真梳理各登记业务申请要件,谨慎筛选可“容缺”事项,对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事业单位申报材料存在个别欠缺、不影响后续审查和判断的,能按规定时限补全的,试行“容缺受理”。
二是树标准,明确“容缺事项”。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服务“最多跑一次”为标准,将各登记事项申请材料列出清单,逐一明确可“容缺”内容。年度报告审查事项中法定代表人及住所未发生变更的,可不提交任职文件及住所证明;变更登记、补领证书事项可不提交法人证书复印件;办公住所变更事项,对无偿使用办公用房的,由产权单位出具房屋授权无偿使用证明即可。对编办可以核实情况的,不再要求事业单位法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是简流程,提质增效。年度报告审查工作取消报送纸质材料环节;补领证书事项取消提交遗失声明;在此基础上,针对办理的登记事项,突出审查要点;利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QQ群、莫旗机构编制网等网络平台,发布工作流程及服务指南,方便事业单位咨询及查阅,压缩受理、审查、核准三个环节办理时限,力争即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