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创新考核模式,实施分类考核。结合德州实际,以事业单位全覆盖为原则,对市直311家事业单位实施分类考核,根据事业单位不同的性质和特点精准施策,采用不同的考核办法分别进行考核评价,避免考核中出现“胡子眉毛一把抓”“包罗万象、面面俱到”等问题,进一步突出了考核重点,提高了考核针对性。
二是创新考核机制,实施统筹考核。将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纳入全市县市区协同发展综合考核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考核,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调度,结果统筹运用。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与县市区协同发展综合考核办法及市直机关绩效考核办法统一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并同步印发实施。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结果经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审定,与县市区协同发展综合考核和市直机关考核结果统一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行文公布并统筹运用,有力提高了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效力和权威性。除考核办法规定的结果运用措施外,通过绩效考核结果与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价、“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异常信息管理等事业单位监管措施结果相互使用,吸收市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市事业单位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与,建立了具有德州特点的结果运用体系,形成了绩效考核、信用监管和法人监管等多种举措的监管叠加效应。
三是创新指标标准,实施精准考核。市委编办会同纪委监委、组织、宣传、机关工委、老干部局、人社、财政等有关部门,结合事业单位职责和特点,编制了党的建设和基础管理指标的指导标准。在此基础上,允许市直18个专业考核委员会在指导标准的框架下,结合所属事业单位行业实际进一步细化和调整,科学制定本行业党的建设、履行职责指标标准以及履行职责、创新创优、服务满意度等指标标准,在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同时,兼顾指标设置的针对性和差异性,形成了规范完备、符合业务特点的指标体系,进一步提升了考核指标的精准性,进一步强化了考核“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
四是创新考核程序,实施严格考核。考核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事关单位切身利益。为确保考核过程公平公正,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创新考核程序,进一步做好考核指导监督工作。相继印发《关于专业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等系列配套文件,对专业考核委员会组成、指标设置、严格考核程序、严肃考核纪律等内容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采取会议调度、督办件督导等方式予以督导,确保考核任务按规定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