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委编办坚持党管机构编制,认真抓好机构编制主责主业,全面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为建设生态美、产业优、百姓富的美好凤冈新未来提供坚强机构编制保障。
一、坚持“三个突出”,准确把握政治机关定位。
牢牢把握机构编制部门是党的机关、政治机关定位,坚持县委对机构编制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做到“三个突出”,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好党管机构编制原则。一是突出党建统领。依托“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法规,着力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规矩意识,牢固树立为党委抓好机构编制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在党支部实施以“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亮奉献、亮差距”为主要内容“五亮工程”,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自觉为机构编制工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二是突出建章立制。研究制订《中共凤冈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凤冈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明确编委和编办的机构性质、职责,以及机构编制工作的程序、权限、内容等,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确保机构编制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三是突出作风保障。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通过政务网站、告示栏、凤冈机构编制网、机构编制业务工作群等,公开人员上下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等流程规范,切实为办事人员提供方便高效便捷的服务。强化内部管理,坚持按规章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严格落实考勤管理、财务管理、印章管理、保密工作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推动编办机关内部高效规范运转。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作风建设相关规定,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切实为抓好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良作风保障。
二、坚持“三个围绕”,强化机构编制资源保障。
围绕凤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调查研究,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各项政策规定,做到“三个围绕”,积极解决制约地方发展体制机制问题,为县委政府出谋划策,当好参谋助手。一是围绕基层治理抓保障。围绕构建更好服务群众、简约精干的基层组织架构抓机构编制保障。每年年初乡镇(街道)下达空编补员计划时,均采取空编满编补员招考招录,最大程度解决因基层干部流动快导致的人员急缺问题。根据行政区划调整情况,积极做好新设立的龙泉街道、何坝街道、凤仪街道、花坪街道的“三定”规定设置工作,明确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主要工作职责,按照大部门制综合设置“六办四中心(所)”,切实解决原有机构设置“小散弱”、职能定位不清晰、特点不突出、单位之间忙闲不均等问题。二是围绕民生事业抓保障。围绕教育、医疗卫生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事业,充分挖掘潜力,优化编制资源结构,把有限的编制资源向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倾斜。由县教育部门对教师编制在总量内分类统筹管理,由县卫生健康部门对医疗机构编制在总量内统筹调配使用,进一步扩大教育系统、卫健系统事业编制使用自主权。统筹调整教师编制,进一步优化县城城区学前、小学教育资源,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均衡健康发展。严格落实公益二类公立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人员控制数管理。统筹调整事业编制到乡镇(街道)卫生院,进一步向基层一线倾斜编制资源,保障全县群众治病就医需求。同时,在教育、卫健系统编制总量内,积极保障高层次人才引进、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计划、特岗教师等用编需求,切实保障民生事业发展需要。三是围绕产业发展抓保障。围绕凤冈“双有机”发展战略,着力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方面强化机构编制保障。将原扶贫开发办公室(生态移民局)重组为乡村振兴局,对相关编制、人员进行整体划转,积极推动全县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坚持“两管一用”,着力提升资源使用效益。
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的政治资源、执政资源,县委编办坚持依法依规依纪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做到“两管一用”,向管理、改革要成果,努力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一是管住机构编制资源。树立红线意识,强化源头管控,认真落实机构编制集中统一审批制度,严把审批权限,始终把牢机构设立、编制核定、职数设置“三大关口”。严格落实空编补员规定,认真审核用编计划,确保各层级(县级、镇<街道>)、各类别(行政、事业、政法专项)、相关行业(教育、卫生健康等)编制在限额内使用,真正做到“无编不进人、无计划不进人”。严格落实“三个必查”制度,动议机构编制前必对“三个必查”内容进行严格逐一审核论证。发挥归口组织部门管理优势,建立编制使用、职数使用等沟通反馈机制,确保县委人事调整符合编制、职数限额管理等要求。有效整合纪委监委、巡察办、组织、财政、审计、人社等多部门力量,采取实地检查、定期报告、巡察等方式,对党政机关“三定”规定、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机构编制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落实。二是管好机构编制资源。继续深化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对职责任务发生调整、与当前形势任务不相适应的有关部门和单位,经充分论证,开展好“三定”规定的修订工作,推动机构职能体系不断健全完善。2021年以来,共研究调整机构编制相关事项15项。用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强化与组织、人社、财政部门信息数据共享,不断完善系统机构编制、人员基础信息,全面强化对党政机构、事业单位、人员列编、销编等的动态监管,认真做好机构编制统计分析,及时为县委政府决策部署提供真实有效数据,推动机构编制管理更加科学规范。三是用活机构编制资源。建立凤冈县“人才编制池”,对长期空置、使用效益低的事业编制集中管理,统筹解决有的单位“空编闲置”和有的领域“无编可用”的矛盾,更好地保障了县委政府中心重点工作用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