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内蒙古编办将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体制机制改革作为工作重点积极开展,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济发达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中,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改革以来,内蒙古编办在改革中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精心组织,强化督导,协调推进各项改革,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改革不断提速增效。各地针对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等突出问题,采取厘清执法职能、整合执法队伍、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强化信息化建设等改革措施,执法机构的种类和数量大幅减少、基层执法力量明显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群众认同感和获得感切实增强,涌现出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等一批示范典型。今年8月,自治区政府在巴彦淖尔市召开了全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现场会,全面观摩推广典型示范地区改革经验做法。
二是顺利承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头工作。按照自治区政府部署,内蒙古编办于2017年5月承接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头工作后,对全区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和摸底,理顺各级行审改革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和重点改革任务,研究确定了下一步工作重点。继续对“八张清单”进行规范完善和动态调整,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动行政审批中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共享工作。
三是积极启动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成立了自治区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拟制了关于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初步选定了试点地区,及时了解掌握各方面情况,汇总形成了《经济发达镇赋权指导目录》,为下一步改革夯实基础。
四是稳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呼和浩特市、兴安盟、乌海市、满洲里市、赤峰市敖汉旗和阿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6个试点地区都设立了行政审批服务局,正式开展了“一窗受理、一站服务”,实现“一颗印章管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