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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东营市“四措并举”构建全方位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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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山东省东营市按照“严字当头、落实到位”的要求,“全方位、立体化”构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扎实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积极适应安全生产工作新常态。

  一是完善机构设置,构建安全生产工作立体网络。强化市县安委办职能,为市县政府应急局统一设立相应内设机构,具体承担同级政府安委办综合协调、巡查考核、行业安全生产指导等工作;对全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的重点部门统一增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专门负责做好本领域安全生产日常工作;为市属开发区、各县区所属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独立设置应急管理机构,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明确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各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调整为独立设置,将非应急管理职责调整由其他工作机构承担。全面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

  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夯实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保障。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结合部门“三定”方案、职责边界清单,逐一明确应急、住建、工信、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理顺部门职责分工,落实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根据规范“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相关要求,进一步落实县区应急管理部门、乡镇(街道)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县区应急管理部门负责规范执法程序,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责令限期整改、现场处置、到期复查等。乡镇(街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按计划做好网格化巡查并做好记录等,进一步理清县乡职责,夯实安全生产保障机制建设。

  三是充实工作力量,强化安全生产工作队伍建设。通过编制资源整合、内部挖潜等方式,调整充实市县乡三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编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为市级安全生产相关机构调配部分行政编制,结合事业单位改革,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和安全生产服务保障单位调整部分事业编制;县级通过统筹市县编制资源,平均为各县区应急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调整不少于10名编制,专门用于保障支撑同级政府安委办工作开展;乡镇(街道)在编制总量内为应急管理办公室单独核定不少于5名行政编制,统筹不少于8名专职工作人员,对辖区内有化工园区的乡镇(街道)单独核定不少于8名行政编制,统筹不少于10名专职工作人员,应急管理办公室编制不得挪作他用,人员不得混岗使用。切实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力量配备到位,作用发挥到位。

  四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能。各县区应急局对辖区内有开发区、化工园区的乡镇(街道)派驻执法中队,与开发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开展联合执法,接受开发区、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和协调调度。市县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加强对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强化装备配备,确保相关工作人员政策熟,业务精。要求各开发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在编在岗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安全生产从业经历并全部具备执法资格,确保考取执法证后持证上岗,切实保障提升基层安全生产执法监管能力和水平。

  目前,全市10个开发区、40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立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切实筑起了全市安全生产“防护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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