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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安市坚持“五化”规范权责清单管理工作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本轮机构改革后,江苏省淮安市委编办严格落实机构改革中职能调整方案,重新梳理编制承担行政权力的党政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编制完善部门权责清单,坚持“五化”规范管理权责清单,实现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有机衔接,使权责清单成为规范权力运行的“监督标尺”和方便群众办事的“服务章程”,充分发挥权责清单制度在部门全面正确履职尽责方面的基础性制度作用。

  一是职权法定化。针对权力层级交叉多、权力事项多、运行类别多和简政放权任务重的实际,建立“一集中二清理三审定”的工作思路。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职责进行全面梳理,确保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应进尽进、不遗不漏。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取消、调整权力事项的相关要求,对法律依据相同的事项予以整合,彻底清理归并权力事项。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会同司法等相关部门逐条审查权力事项,在全面的基础上力求准确。

  二是清单标准化。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按省统一模式,自上而下对权力事项进行统一规范,保持全省权力清单目录要素一致,实现省、市、县三级同一权力事项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统一,确保同一层级权力事项数量大致相近。在权力清单基础上,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逐一列明每项权力事项对应的责任事项,以及追责情形、追责依据、免责情形、免责依据,实现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明确部门在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的同时承担的相应责任,做到有权必有责,权责相对应。

  三是权责公开化。全面公开“晒”权“晾”责,建立权责清单库,明确权责部门、权责内容和权责类型,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机构编制网站向社会公布,并同步对接到江苏政务服务一张网,实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相关网站上设置清单导航栏,方便群众快速查询信息,找对办事部门,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充分发挥权责清单制度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实现行政权力“减磅”、依法行政“加码”,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是管理动态化。制定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明确各级编办是本级行政权力清单的管理机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需增加、取消、下放或变更要素的,由实施行政权力的行政机关或单位向本级编办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程序予以调整,司法部门负责行政权力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通过建立联络员台账、完善协调小组议事规则、推行部门联审、完善沟通机制等措施,保障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正常运行、高效开展、长效推进。

  五是监督常态化。建立权力运行督查机制,将依权责清单履职情况纳入到行政责任追究和年度绩效管理考核范围。定期开展权力行使情况检查和评估,及时反馈评估结果,明确整改时限,对整改不到位的,追究相关责任;对涉及违法乱纪的,依法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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