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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  去年以来,为落实好机构改革任务,进一步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委编办认真研究上级指导文件和要求,积极配合区相关职能部门推进全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顺利通过了去年底全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专项督查。

  一、指导区行政审批局完成组建工作,确保“三定”规定印发到位。全区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召开后,该办指导区行政审批局形成了转隶组建实施方案,于去年2月26日召开了转隶布置会,常务区长到会主持并在会后进行了揭牌,该办一名分管负责同志到会宣读了区行政审批局的职责机构编制转隶方案,标志着该区行政审批局正式组建。根据区机构改革方案,突出定职责这一重点,聚焦主责主业,指导区行政审批局制定“三定”草案,明确和细化主要职责,该办严格落实“初审、复审、终审”的三级审核程序,并多次与区行政审批局沟通协商,对“三定”草案进行修改完善,经区委编委会审议通过后,按规定程序及时印发了该局的“三定”规定。

  二、及时传达上级精神并提出建议,确保第一批事项划转到位。《市委编办关于印发县(市、区)行政审批局相对集中行政许可事项指导清单的通知》下发后,该办立即传达给区行政审批局,指导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协商拿出全区第一批划转事项清单初稿。去年6月27日省委编办召开了全省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视频会议后,该办第一时间形成全省面上改革工作情况汇报,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在区政府主要领导及常务区长多次会办过程中,该办提供了面上情况供领导参考,并提出意见建议,最终经区领导同意将市场准入、社会事务、投资建设等方面共43项第一批区级行政审批事项划入区行政审批局,与省《指导目录》对应31项,与市《指导清单》对应35项,在省委编办下发的《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通报》中,亭湖区位列与省《指导目录》对应在30项以上的18家市辖区之一。

  三、提供机构编制保障,确保人员转隶到位。根据区政府主要领导专题会办精神及第一批划转事项清单,该办草拟形成《关于区行政审批局及相关部门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的建议方案》,报经区委编委领导同意后实施,为全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提供机构编制保障。一是修订相关部门“三定”规定,明确职责分工。该办针对第一批划转事项涉及的区行政审批局等9个部门,逐一印发了《关于区行政审批局第一批行政权力划转事项中机构及人员编制转隶方案的通知》,相应修订了各部门的“三定”规定,明确了区行政审批局与事项划出职能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在各部门“三定”规定中明确了负责审批和监管“双回路”的双方职能科室。二是增加区行政审批局下属事业单位及股级职数。新设立区电子政务中心,隶属区行政审批局管理,核定事业编制6名,核定了正副职各1名;增设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正股职)职数1名,核定了2个内设机构及股级职数,进一步为区行政审批局高效运行提供机构编制保障。三是迅速完成人员划转工作。经区领导多次会办,在区行政审批局与事项划出部门协商的基础上,该办从中穿针引线,从原审批部门抽调了8名业务骨干,已按要求到区行政审批局相关岗位开展工作并完成转隶手续,1名2019年军转干部也已到岗;下达区行政审批局行政事业编制用编计划,进一步配齐配强行政审批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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