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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市莒南县编办破难题明协作保障综合行政执法体制顺畅运行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2017年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成后,山东临沂市莒南县编办继续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关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续运行情况,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厘清职责边界,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和运行模式,努力破解综合执法过程中的问题瓶颈,解决了协作配合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进一步细化职责范围。进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时,虽然县编办牵头出台了《莒南县综合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等一系列的配套文件,但是实际工作中,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在职责界定上仍存在一些异议。县编办充分发挥协调作用,结合出台的各项配套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行政权力清单、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相关案例等逐项逐类界定双方职责边界,厘清源头监管、后续监管、末端监管的界限,有效避免了执法过程中各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

  明确协作配合制度。针对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之间就案件移交等产生的问题,县编办及时与法制部门进行沟通衔接,结合之前出台的《莒南县部门监管与综合执法分工办法》、《莒南县综合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等文件,进一步明确职能部门需移交案件的范围、程序、材料以及其他需共享的信息资源等,涉及法律法规问题的,由县法制局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解答。如针对县水利局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就水事违法线索相关移送材料等问题存在的分歧,县编办积极协调县法制局、水利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水利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出台的《莒南县水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制度》和县里出台的具体实施办法,对工作中水利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具体巡查、监管职责分工、职责边界和案件移送时需提供的必要证据材料进行了重新明确,进一步完善监督执法信息共享标准,形成了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建立依据权责清单追责机制。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的监管执法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在《关于划转部分行政权力事项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通知》基础上,继续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追责情形。实现审批、监管、执法、服务全程留痕,确保政府及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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