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新常态下,“专题培训”学“条例”。在秉承“机构编制就是政治”工作理念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机构编制法规专题培训”从形式到内容的迭代升级。通过在全区举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专题培训班,邀请市委编办业务科长进行《条例》专题讲解、办内业务科室进行业务培训等形式,以“紧密相关业务、规范业务流程”切实加强《条例》的传播度和应用性。共组织学习140余人次,涵盖了全区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进而引导全区负责机构编制工作的干部时刻绷紧懂规矩、守纪律这根法律弦,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的向好发展。
二是重要节点,“法规函告”敲“警钟”。在严控总量的前提下,采取“以全覆盖为目的,分批次进行”的方式全面推进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函告制,利用发放函告书、宣传册、部门机构编制基本情况表、部门“三定”规定的方式,坚持在机构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职务调整等重要节点及时向相关部门发放有关材料,进一步增强“一把手”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意识。同时与实名制管理相结合,根据对实名制数据库中数据的重点分析,督查机构编制管理中存在的超规格配备干部、超编进人、混岗混编等问题,预警部门单位可能存在的人员超配、领导高配、干部多配等机构编制风险点,通过函告制,汇报给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做到提前发现,及早规避。
三是关键环节,“规则制定”促“条理”。按照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的部署要求,重新续修订了编委工作规则和编办工作细则,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分工,促进机构编制工作有序运行。机构改革中,及时印发“三定”规定和做好涉改事业单位职责界定,切实提升“机构编制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办内,适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对内部绩效管理、督查台账等多项管理制度工作规则进行规范梳理、查漏补缺切实推进机构编制部门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障日常工作开展有章可循,有据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