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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编办以法治思维推进机构编制管理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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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以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编办坚持以法治思维推进机构编制管理改革,以“三严三实”活动为抓手,狠抓机构编制干部法律、法规政策学习,以实践和担当推进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建设。

  一、以法治思维树立“编制就是法律”观念。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全体党员干部根据年度重点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主要领导率先垂范,每月组织2次理论、政策学习,定期召开理论学习交流会,交流探讨学习心得和见解,强化巩固学习效果,力求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政策入脑入心,坚持“编制就是法律”观念让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发挥最大效益。

  二、以法治思维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区编委《关于印发<枣庄市市中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程序,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的增减,都要报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提交机构编制委员会或党委、政府及上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精简、统一、效能”的总要求。

  三、以法治思维健全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机制。增强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约束力。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按照纪检、监察、编办有关文件精神,明确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的相关内容。完善机构编制、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相互协调、相互约束的管理机制;落实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定期评估机构和编制的执行情况。

  四、以法治思维着重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为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日常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市中区编办先后研究制定出台了《区编办学习制度》、《区编办考勤制度》、《区编办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区编办督促检查制度》、《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限时办结制度》、《保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经费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区编办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区编办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并印发市中区编办制度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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