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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焦作市委编办采取四项举措发挥机构编制报告新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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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提高机构编制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河南省焦作市委编办采取四项举措,狠抓机构编制报告工作基础性、经常性工作,落实机构编制报告质量,发挥机构编制报告新效能。

  一、专题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将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把《实施办法》纳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党校主体班教学内容。同时,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举办“一科一课”活动,加大《实施办法》的宣讲力度,强化政治引领和理论武装,围绕机构编制报告重大意义、范围、主体、时间、内容、管理和运用等方面,编制培训教材、制作PPT,面向县(市、区)编办、市直单位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明确要点,释疑解惑,将《实施办法》具体条文转化为接地气、重实际的具体要求,确保机构编制工作人员准确掌握政策精神,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及中央和省、市编委有关部署要求上来,切实提升了县(市、区)编办、市直单位做好机构编制报告工作的能力水平。

  二、统一模板,规范报告内容。围绕《实施办法》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规定的“监督检查重点内容”,拟定机构编制报告模板,县(市、区)从8个大项16个小项、市直单位从7个大项15个小项,细化报送内容,明确需报告的具体工作和重大改革的进展、完成情况,统一数据种类、口径等,确保机构编制报告标准化、规范化。如2021年报告模板中,对县(市、区)落实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的情况方面,提出要上报清理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扩权强县改革、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统一规范权责清单和持续推进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等内容。对市直单位依权限使用和调整机构编制资源情况方面,统一规范内设机构数量、名称、领导职数、编制与实际配备情况等数据。模板对于机构编制报告单位上报、编办审核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受到县(市、区)编办、市直单位的一致好评。

  三、分析研判,分类解决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丰富分析研判内容,建立内外协调联动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力促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脱虚向实”,把功夫下在出实招、求实效上来。一是对于错报、漏报、填报不规范的单位,督促其严肃工作纪律,增强责任意识,指导其及时修改,重新申报。二是单位反映的机构编制管理体制机制等问题,反馈相关业务科、县(市、区)委编办,加强调研力度,探索创新管理方式方法,提高机构编制报告的使用效益。三是发现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条条干预等违规问题的,及时下发督办通知,属于立行立改的,明确整改时限;需要长期整改的,指导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加强督导力度,确保单位完成整改。在督查整改的同时,纳入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增强机构编制报告的执行效能,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立足长远,筑牢档案基础。高度重视机构编制报告的管理,将其作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基础性、经常性工作,重点抓、持续抓。认真学习《档案法》等档案法律法规和《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等档案管理标准,据此建立初步的机构编制报告登记、查阅、利用等制度规范,制定机构编制报告档案模板,指导县(市、区)编办对机构编制报告实行系统化、规范化管理。市县编办和市直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机构编制报告工作,自觉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作、整理、归档、存放标准,及时将机构编制报告按照年度—机构—保管期限三级分类,按照机构序列进行排列,科学编号、编目,独立归档入册,筑牢机构编制报告档案规范化基础,为持续推动机构编制报告工作良性发展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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