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构改革期间,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委编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坚守“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原则,严把机构编制管理四个关口,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效益。
一是严格把控机构设置关口。严格遵守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和“一支笔”审批制度,凡涉及机构编制的事项,严把机构设置调整关,严格按照“撤一建一”的原则进行调整。凡涉及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机构变更、编制调整等事项,坚持实地调研、充分论证、严格审核,按照程序报编办审核后,提交区委编委会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报上级编办备案或审批,力求细致谨慎。
二是严格把控用编进人关口。在人员调配中,坚持编制为先原则,严把控编进人关,严禁超编进人,合理调剂编制,确保人员正常有序流动。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建立用编核准制度。凡单位需要进人的,首先向编制部门提交用编申请,编制部门先对编制使用情况进行核准,组织、人社、财政部门才能办理人员调整、工资核定、社会保险、核拨(减)经费等手续,实现了编制与组织人事、财政预算有机统一。
三是严格把控实名制管理关口。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信息维护更新工作,对数据库人员信息录入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全等问题进行理顺修改,对于退休人员每月按照退休文件进行消编,持续加强数据库动态管理,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四是严格把控监督检查关口。建立专项检查和集中督查相结合的监督监察机制,将检查融入到调研过程中,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和座谈等方式,掌握部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实际情况。同时,积极与纪检、组织、人社和财政等部门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互通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纠正,责令限期整改,形成机构编制、人事和财政管理相互协调配合的监督检查机制,坚持常抓不懈地维护机构编制管理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