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编办紧密结合基层机构编制工作实际,突出对政府工作部门履行职能行为过程的监督检查,突出跟踪监督的特点,做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主要做法是:
一是当好“摄像师”观察“做了没有”。区编办深入到部门实地,充当“摄像师”角色,进行动态观察,主要对部门执行“三定”规定、履行主要职责“做了没有”,如同摄像师拍摄,全面详实的观察记录工作全过程,进行“三看”:一是查看被考察部门所有业务科室、事业单位的工作程序和执法情况;二是查看被考察部门当天来电、收文、参加会议、来访接待等情况;三是查看被考察部门实有人员数与实际工作任务量之间情况。
二是当好“书记员”记录“如何做的”。区编办工作人员充当“书记员”,通过“三问”,“三听”记录部门在执行“三定”规定、履行主要职责中是“如何做的”,“三问”:一是分层次询问被考察部门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一般人员工作开展情况,询问单位是否存在混岗混编现象。二是询问被考察部门职能工作与其他部门职能交叉情况,了解联办事项内容。三是询问被考察部门对职能工作开展的意见和建议。“三听”:一是听取被考察部门组织的领导班子会议、部门负责人会议、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了解被考察部门的工作安排情况。二是听取被考察部门人员意见,总结被考察部门在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中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三是随机听取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对被考察部门履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当好“分析员”评估“效果如何”。将部门主要职责履行情况对照“三定”规定,综合分析通过 “查、看、问、听”方式了解掌握的资料,对部门职能履行情况进行评估。
四是当好“参谋员”提出 “意见建议”。撰写工作报告,客观指出部门执行“三定”规定取得的成绩、可取的做法、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分析问题与不足产生的原因,明确相关责任主体。针对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提高的意见和建议。将报告上报区委、区政府,为党委、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资料,并针对部门需要及时整改的问题撰写整改意见,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反馈给各单位,并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