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内蒙古鄂温克旗编办采取四项督查措施开展实地督查工作。
一是开展专项督查。按照上级关于政府机构改革的规定和要求,组织督查组对全旗各行政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责调整、人员编制、领导职数配备和履职尽责等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二是强化配合督查。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在机构编制管理中的作用,保证部门之间各项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促进了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化运行。
三是加强重点督查。对人员数量多、关系复杂、专业人才流动快的教育、卫生等系统开展重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坚决杜绝“吃空饷”问题。
四是严格例行督查。对申请机构编制事宜的单位,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理,并对需要核查的部门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查,核准相关事实,如发现存在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一律不予受理机构编制事宜,并及时进行纠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