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检验党政机构改革成效,切实抓好“三定”规定执行落实,山东省临沂市紧盯编制使用、职责落实、日常管理等重点难点,在市级开展了“三定”规定执行落实专项行动,有效提升了“三定”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一是合理核定部门结构比例表。为充分发挥部门机构编制效益,按照“三个参照”的原则,即参照部门申请、参照工作实际、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履职考评系统,对部门“三定”进行了细化,逐一核定了结构人员编制结构比例表,实现了部门编制的到科到岗到职责。同时,下发通知,要求各部门根据部门“三定”规定和结构比例表,抓紧完成内设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干部调整等工作,确保尽快按照新的组织架构履行好新职责。
二是开展“三定”规定落实专项行动。6月份,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三定”规定学习月活动,引导各部门单位明确职能定位、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7月初,抽调12名同志,组成4个专题调研组,由分管主任带队,到市直50个党政部门开展“三定”规定落实专题调研。通过直接到部门、到现场,开展调研座谈,实地查看机构组建、人员配备、工作运行情况等方式,重点对 “三定”规定落实情况等进行评估验收。通过调研,共发现各类问题35条,逐一建立了问题台账,并督促部门抓好了整改落实。
三是强化“三定”规定日常检查。坚持抓常、抓长,综合运用日常用编检查、机关事业单位履职考评系统抽查、实名制管理系统等手段,着力将“三定”规定执行落实抓在日常、融入经常。在日常用编进人、职数审核中,严格编制总量控制,坚决杜绝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现象。在机关事业单位履职考评系统考核中,对部门职责落实、岗位执行等方面加大抽查力度,确保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履行职责。同时,积极督促部门按照新“三定”规定,调整完善实名制管理系统,加强人员编制管理,有效构建了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督促检查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