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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河津市编办完善两个系统强化动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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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强化对机构编制的动态监管,及时掌握机构编制管理对象的变化情况,促进全市机构编制更加科学规范运行,山西省河津市编办以创新管理为抓手,进一步建立完善机构编制动态管理系统和事业单位动态管理系统,为有效发挥机构编制监管职能起到了积极作用。

  建立完善机构编制动态管理系统

  一、通过上报、走访等多途径,及时采集、整理、更新各类数据信息,建立了准确、完备的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数据库。

  二、在建立数据库的基础上,对各单位进行不定期跟踪监控,核实机构编制职能履行是否到位,人员编制使用是否充分、有效,能否达到编尽其用,并及时查找、协调解决操作中的细节问题。

  三、加大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力度,增强联动效力,组织实施清理机构编制“三三工程”。即每年第三季度由编办牵头,纪检、组织、人社、财政、教育和民政等职能部门参加,组成联合清查组,对私设机构,私增职数,在编不在岗,死亡不注销,调出不下编,停职不停薪,虚报工资表,冒领养老金等违纪违规问题逐单位清查;每三年由市编委牵头,编办、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参加,纪检监察部门全程介入,针对上述问题,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集中整治活动。

  建立完善事业单位动态管理系统

  一、依法做好对事业单位的登记,按时高效地完成全市事业单位的年度审核工作。

  二、不定期深入事业单位,了解运行状况,审查分析财务报表,及时发现问题,探索解决办法,全面把握事业单位发展方向,增强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履职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以全面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为抓手,结合河津实际,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控制总量,积极盘活存量,适时平衡超缺,优化编制结构。把职能萎缩、任务减少单位的编制,调整划拨到职能增加、任务加重的单位,从根本上解决“有人没事干,有事没人干”的问题。

  通过实施两个动态监控,有效地规范了机构运行,强化了编制管理,减轻了财政负担,净化了社会风气,为河津市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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