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党政机构改革,是一场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的深刻变革。山东省济宁市编办坚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保证改革顺利推进的首要前提,紧紧围绕改革方案设计、统筹推进和保障实施三个方面深钻细研、狠下功夫,切实做到有想法、有办法、有章法,推动实现“三个结合”,全方位做足做细准备工作,确保机构改革蹄疾步稳。
一是方案设计有想法,做到“规定动作”和“地方特色”相结合。在前期对市直部门(单位)和县(市、区)进行全面调研、综合分析基础上,坚持将“对标对表”和“因地制宜”两个关键要素全面融入机构改革方案草案。一方面,对标中央和省级机构改革,明确市县级机构改革需要对应调整的23项具体改革任务,不折不扣抓好落实,确保市县主要机构及其职能同中央保持基本对应、与省级机构改革有效衔接,做到上下贯通、执行有力;另一方面,注重立足地方实际,突出自身特色,切实用好上级赋予的自主权,对职能相近、联系紧密的机构,加大统筹设置和整合力度,减少多头管理和职责交叉,力求改革方案科学、规范、接地气,充分调动市、县两级改革积极性。
二是统筹推进有办法,做到党政机构改革与其他重点改革任务相结合。牢牢把握整体系统推进的改革要求,坚持把深化人大、政协和司法机构改革、群团组织改革、社会组织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等纳入机构改革总体布局,整体谋划、同步实施。针对不同领域的改革目标任务,明确牵头负责人和工作专班(专人)统筹相关改革工作。各工作专班综合运用查阅文件资料、发放调查问卷、上门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全面掌握“第一手”翔实资料。在此基础上,分类整理完善多项基础表格,拟定改革预案,提出路径建议,确保其他重点改革任务与党政机构改革有机衔接,相互协调,全面理顺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职责,推动形成责权清晰、正向互动、顺畅高效的工作格局。
三是保障实施有章法,做到维持改革秩序和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相结合。提请市委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济宁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组织实施、检查督促全市机构改革工作。在精心起草机构改革方案的同时,市编办切实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沟通联系,着手拟定改革实施方案,超前谋划相关工作,细化改革举措和配套政策,并重点强调政治、组织、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财经、保密纪律等六大纪律,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全市保持和谐稳定大局。此外,突出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严禁限额外设置机构、严禁突破总量增加编制,切实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毛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