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编办坚持以制度保障机构改革,通过建立组织协调、责任落实、链式管理、质量评价、督查问责五项机制,保障机构改革高质量完成。
一、建立组织协调机制,保障机构改革指挥有力。成立区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区委书记为组长,区委常委为组委、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联合成立区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由组织、编办、财政、人社、机关事务等部门组成,并根据改革任务细分6个专项协调组,由区委领导负责分管改革任务,形成自上而下、分工明确、指挥有力的组织协调机制。
二、建立责任落实机制,保障机构改革担当有责。椒江区严格落实“五大责任”,以完善的责任落实机制压实责任链条。即落实领导责任,区委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落实主导责任,区编办积极发挥规划协调、组织实施作用;落实主体责任,各涉改部门党组织承担机构改革牵头责任,认真贯彻区委决策部署;落实协同责任,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形成工作合力;落实纪律责任,严肃机构改革纪律,引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
三、建立链式管理机制,保障机构改革有序推进。严格政策链,认真研究、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机构改革的决定、方案、实施意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改革的核心要义,不折不扣落实改革要求;严格程序链,在改革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召开协调小组组长会议、区委常委会、区委全会、通报会、动员大会、机构挂牌仪式、三定培训会等;严格业务链,如在制定“三定”规定中,区编办以省、市部门“三定”规定为根本依据,经过初审、复审、合法性审核、发文等程序,确保区级“三定”规定高质量完成。
四、建立质量评价机制,保障机构改革落实见效。坚持以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为导向,出台《机构改革质量评价标准》,突出政治性、组织性、实效性、系统性、规范性、纪律性六大体系考核,细化12项考核指标,严抓基础调研质量、责任落实质量、工作效能质量、协同推进质量、执行机构编制法定化质量、政治稳定质量,充分发挥考核激励约束作用。
五、建立督查问责机制,保障机构改革风清气正。椒江区筑好改革期间的纪律防线。一是监督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做到心有所谓、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时刻恪守纪律红线;二是严查改革前存在的“三超两乱”等机构编制违规问题,实行销号整改,坚决在本轮改革中解决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