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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资源配置 发挥体制优势 保护一库清水永续北送--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探索完善水资源保护体制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切实有效保护丹江口水库水质,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质保护和南水北调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水质至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原则,探索完善水资源保护体制,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运转高效、行为规范、处置有力的库区综合执法联动机制,提升库区执法水平,保护“一库清水永续北送”取得了良好成效:丹江口水库水质常年稳定保持在Ⅱ类以上标准,渠首出水口水质达到Ⅰ类标准。

  一、健全领导指挥体系,优化资源配置

  (一)完善有关议事协调机构设置。印发了《关于实施丹江口水库淅川库区水上综合执法加强水质保护的意见》文件,先后组建县保水质护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库区水上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及县政府分管生态环境、交通、农业农村、水利、旅游、湿地保护等工作的相关领导和县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直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和10个库区涉水乡镇的乡镇长为成员,形成“一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打破部门间沟通、协调、配合壁垒,打通工作链条,认真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县委对水质保护和库区综合执法管理的组织领导。

  (二)健全水质保护机构设置。结合县域实情,组建“一平台一大队”,完善库区综合执法管理体制,着力破解“九龙治水”“多头治污”难题。一是组建淅川县库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平台,将库区涉水部门和乡镇统一纳入进来,开展执法事项联动指挥、统筹协调、联合执法,实现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综合执法工作。二是下发《中共淅川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淅川县库区综合执法大队的通知》文件,明确整合库区涉水管理领域执法队伍,组建淅川县库区综合执法大队,为县政府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统一行使水上执法职责,推动“一支队伍”管执法,进行区域内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尝试,为水质保护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三)优化机构职能体系。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职责范围限定为丹江口水库淅川库区172米高程以下及库周岸线区域内的综合执法工作(以委托执法职责范围为准),将涉及的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7个部门的涉水执法权统一委托给执法大队,由其集中行使库区执法涉及的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以及与上述权力相关的行政检查权,实现库区涉水事务集中执法,进一步优化了机构职能体系。

  二、理顺部门职责分工,增强工作合力

  (一)厘清部门职责边界。在委托执法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涉及库区水质保护领域的建设、管理、执法和监督等职责权力事项,以协同化为导向,完善部门间配合协调机制,进一步细化执法大队、涉水部门和涉水乡镇相关职责边界,厘清双方的主办协办关系,重点厘清30余条部门职责交叉事项任务分工,确立执法大队在库区水资源保护中的主导地位,确保部门之间职责无“真空地带”,从源头上防止职责空白,进一步完善了县、镇、村三级保水体系,持续深化丹江口水库淅川库区保水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执法与管护协调统一。

  (二)明晰执法权力事项清单。针对库区水质保护任务涉及部门比较多,部门之间存在职责边界不够清晰、配合不畅等问题,为严格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和管理,有效与各部门做好衔接,淅川县委编办依据各单位权责清单对农业农村等9个部门涉及的库区水上执法相关执法事项进行了初步梳理,并向各单位征求了意见。依据各单位反馈意见,结合库区综合执法实际需要,梳理出7个单位委托权力144项行政执法权(其中交通运输局62项、自然资源局1项、文化广电和旅游局5项、林业局14项、生态环境局9项、水利局30项、农业农村局23项),包含12项行政检查权,117项行政处罚权和15项行政强制权。由县司法局牵头履行合法性审查和委托程序,签订委托协议,统一委托给县库区综合执法大队行使。

  (三)理顺大队职责任务清单。以“三定”规定为依据,组织编制县库区综合执法大队职责任务清单,全面推动部门“三定”精细化,构建职责边界清晰、运转执行顺畅的大队运转模式。对执法大队内部科室职责细化分解,进一步理清综合科室和执法中队的主办、协作关系,完善协调配合机制,推动人员、岗位、职责对应匹配和有机统一。优化工作流程,按照“一事一流程一规范”的原则,逐项制定流程,完善操作规范,共梳理32项工作职责,理清内部科室职责分工14项,制定工作流程8项。

  三、深化库区综合执法改革,提升保护力度

  (一)打造综合执法新模式。按照“巡查、监管、执法”三位一体模式,结合基层治理的网格化管理情况,推动建立“网格化管理+分区域执法”综合执法新模式。由综合执法平台负责执法联动指挥,依托基层网格员、执法大队人员和执法辅助人员,打造全要素网格,明确综合执法队伍和网格员队伍的巡察清单135项,打通一线监管末梢,建立了综合执法线索发现、上报、派单、处置、反馈、考核的全流程工作机制。

  (二)建立联合执法新机制。针对组织协调难度大、效率不高的涉水职责任务事项,组织执法大队、涉水部门和涉水乡镇建立协调配合、数据共享、执法监督等多项机制,明确统筹协调机构,由库区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对库区综合执法工作的统一部署、统一培训、统一指导、统一监督;遇有重大或紧急执法任务,最大化集中调度、派遣执法人员,构建一体化、专业化、机动化的执法监管体系,扎实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大综合”“联动化”执法优势。在2020年的丹江特有鱼类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捕暨“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工作,库区综合执法大队联合水产服务中心、海事服务中心及沿库乡镇依法对库区内的“三无”船舶实施取缔,强制清理整治“三无”船舶533艘,除计划保留的农民生产生活用船外,“三无”船舶得以全面清零,如期完成了清理整治目标任务。

  (三)构建规范执法新常态。大力推进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在库区综合执法大队配备法制审核人员负责执法案件和事项的法制审核。严格库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把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考试培训制度作为“硬指标”,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建立健全库区综合执法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和执法程序,让人民群众在执法活动中感受到更多的公平正义。执法大队组建以来,集中巡库46次,各中队常态化巡库近362次,查处非法垂钓、非法载客运输等违规问题600余起,有效遏制了破坏水质安全行为,库区执法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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