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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编办“四聚焦四到位”扎实推进机构改革各项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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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深化地方党政机构改革的有关部署,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委编办提高政治站位,突出关键环节,精心组织,把握力度,以“四个到位”扎实推进机构改革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聚焦“调整优化”,机构设置到位。在机构总量限额内,该县进一步调整优化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按照省批复的《郯城县机构改革方案》,郯城县县级共设置党政机构37个,实现与省和市基本对应,有效确保上下贯通、衔接顺畅。组建和调整名称的县委议事协调机构10个,进一步健全和优化了党委领导体制机制,加强了党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1月底前,县直13个新组建机构已全部挂牌,涉改部门领导班子均配备完成,涉改部门印章全部启用,以新机构名义对外开展工作。

  二、聚焦“平稳过渡”,人员转隶到位。该县通过印发《关于县级机构改革人员转隶等工作相关问题的意见》,对转隶工作责任主体、转隶工作程序、转隶工作时限、转隶工作要求、转隶后人员管理做出了明确要求,做到转隶程序清晰,转隶内容切合实际。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抽调精干人员,成立县级机构改革人员转隶组,实行联合办公,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总体原则,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步骤,于2月中旬全面完成了人员转隶工作,实现了人员平稳过渡,工作有序衔接。

  三、聚焦“关系顺畅”,职责界定到位。一是整合优化职责。该县通过整合同一领域的相关职责,实现了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二是理顺职责关系。确需多个部门共同管理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次责任,建立协调机制。强化协调配合,消除推诿扯皮现象。

  四、聚焦“科学规范”,“三定”修订到位。一是制定政策。该县通过制定印发《郯城县机构改革方案》 和《关于郯城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为部门“三定”提供政策依据。二是审核把关。抽调12名精干力量分成5个“三定”专项审核组,按照职责分工,以相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对照省、市对应部门“三定”规定,与单位初稿进行比对审核,经专人审核、小组复核、交叉审核,提交主任办公会研究后,按照规定程序提请两办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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