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强化机构编制的刚性约束力,提高机构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审计署关于加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的若干意见》等规定,结合实际,贵州毕节市大方县编办积极采取措施,将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纳入审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县编办领导高度重视将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纳入审计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以编办副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为推动尽快将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纳入审计,编办领导立即向县分管领导请示,主动与审计部门沟通对接,确保将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县编办充分利用“周二、周五”例行学习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认真领悟将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纳入审计相关文件精神,主动与县审计局沟通,积极参与培训,提升审计方面知识,进一步深入学习、交流,力争在较短时间内迅速掌握审计要点,为顺利开展审计工作奠定基础。
三是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县审计局在开展相关审计工作时,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县编办按照相关规定提供被审计对象的机构编制有关依据、专项督查核查报告及有关政策规定。县编办在开展专项督查核查时,根据相关程序,协商审计局提供有关审计情况,形成监督合力。
四是明确审计内容,把握审计重点。在机构管理、编制管理、用编进人管理等方面,重点审计是否按部门“三定”规定和机构编制批复文件设置机构;是否超职数和超机构规格配备中层干部;是否按编制数和实有人数分别编制申报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是否虚报冒领财政资金;是否有未经核准用编擅自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用人等问题。(吴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