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职能配置,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湖北宜昌宜都市以“四抓四确保”,全力推进党政机构改革。
抓组织领导,确保责任传导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成立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研究重大事项,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作用,要求各地各部门党委主要领导要把抓好改革措施落地作为政治责任,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改革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推进。 抓任务部署,确保工作细化到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省市县机构改革工作压茬推进的要求,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统筹谋划、整体安排、细化任务、倒排工期,确保2019年3月底前部门领导班子明确到位、人员转隶到位、机构对外挂牌到位、集中办公到位、部门“三定”规定制定到位,基本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抓思想稳定,确保推进有序到位。全面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围绕涉改部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做到机构改革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抓规矩意识,确保纪律严明到位。严格执行机构改革政治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从严控制提拔和调整干部。涉及机构变动、职责调整部门,要服务从局,确保机构、职责、队伍等按要求及时调整到位,不允许拖延改革。对擅自设立的机构和岗位、擅自配备的职务给予取消。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机构改革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将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纳入重大决策部署督察任务和巡视巡察范围。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组织、机构编制等部门,加强对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以严肃问责推动改革主体责任落实,保证机构改革顺利进行。(汤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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