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委编办积极行动,立足本职工作,坚持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机构编制保障作用,以设置机构、配备编制、厘清职责为着力点,多措并举,构建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新格局。
规范机构设置,落实责任。一是规范区级机构设置。为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增设兴隆街道执法中队、胜坨执法中队,实行派驻管理,与开发区、镇(街道)应急管理机构开展联合执法并接受开发区、镇(街道)统一指挥和协调调度;人员实行双重管理,以开发区、镇(街道)管理为主。二是规范开发区、化工园机构设置。为垦利经济开发区增设应急管理部,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明确专人负责相关工作。为区胜坨化工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调剂19名事业编制,负责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巡查等工作,配合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做好园区安全生产监管相关工作。三是规范镇(街道)机构设置。各镇(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单独设置,胜坨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加挂胜坨化工产业园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做好胜坨化工产业园安全生产监管相关工作。
补充编制配备,增强力量。一是摸清“家底”,开展问题调研。通过书面调研、座谈交流等形式,针对基层从事安全生产人员力量薄弱、缺乏相关工作经历、无执法资格证等问题,对各镇(街道)、开发区、化工园区进行详细摸查,发现实际问题。二是立足实际,调整编制资源。将编制资源向安全生产监管领域倾斜,结合2021年度用编进人计划,优先保障区应急保障服务中心,以及20个安委会专业委员会所在部门单位的用编需求。三是优化结构,调剂执法队伍编制人员。从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调剂15名编制到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在区内其他执法队伍中调剂部分相对年轻、工作能力较强的参公人员,充实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四是核定建制,统筹专职人员。在胜坨镇编制总量内单独核定8名行政编制,统筹不少于10名专职工作人员;其他镇(街道)单独核定5名行政编制,统筹不少于8名专职工作人员。核定编制不得挪作他用,人员不允许混岗使用,切实充实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力量。
明确职责任务,保障规范。一是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做到“一规范两牵头”。规范执法程序,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责令限期整改、现场处置、到期复查,对存在违法行为或逾期不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进行处罚;针对未取得执法证的人员,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出台正向激励、负面约束政策措施,确保先考取执法证再执证上岗;针对相关工作人员政策和业务不熟情况要牵头加强对镇(街道)、开发区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供技术指导,强化装备配备,确保不断提升基层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二是各镇(街道)要压实监督检查责任。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通过现场检查,调阅资料等方式按计划做好网格化巡查并做好记录,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存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必要时可以采取应急措施现场处置,并及时上报区应急管理局处理。三是开发区、胜坨化工园区要积极落实做配合。全面做好安全生产监管的相关工作,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负责园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巡查等辅助性工作,建立“闭环式”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建立协调机制,多方联动。一是调整设立专业委员会,部门联合行动。调整成立工业和信息化安全生产委员会、危化品安全生产委员会、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委员、消防安全生产委员会等20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在各责任部门设委员会办公室,分领域专项负责相关职责。二是增设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在区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安全生产室,加挂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室牌子,承担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查及专项整治等职责,增设安全生产巡查监督室,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巡查及相关考核、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等职责。为负有专业安全生产监督任务的重点部门统一增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室,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重的部门增设安全生产监督室,核增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其他部门在承担安委会办公室具体工作的相关机构加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室牌子,增加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三是健全制度,强化协调配合机制。制订《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明确安委会机构设置、主要职责、议定(决定)事项落实等方面的具体内容,细化成员单位承担的任务分工,完善会议制度,明确安委会召开时间频次、召开形式、议事原则,逐条列明区安委会办公室承担的职责任务,推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职责,更好发挥统筹协调和参谋助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