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充分发挥制度优势。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使党始终成为机构编制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最坚强的政治保证,聊城市委编办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引领,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事业单位改革发展和履行职责各方面全过程。一是完善保证事业单位党的领导体制机制,系统优化市县党委职能部门及其统一归口领导管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重点加强意识形态、纪检监察、统一战线、社会治理、党性教育等政治管理性质事业单位。二是在制定政事权限清单、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章程中分不同事业单位类型,专章专款对党组织地位作用作出规定,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有关重要论述,突出党组织的地位作用和发挥作用的途径、方式。三是进一步规范规范党组织领导职数管理,在制定机构职能编制规定时,同步设置或调整涉改事业单位党的组织,为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核定专职党组织副书记、纪委书记职数,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党的工作不间断、党组织作用不削弱、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加强党务工作力量。
二、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盘活用好编制资源。按照“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障重点、服务发展”的思路,建立与职责任务变化相一致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实现跨部门、跨领域统筹调配,妥善处理严控机构编制与满足发展需要之间的关系。一是统筹调配事业编制,编制大于100名的,原则上按照实有人数的10%左右保留一定空编;编制小于100名的,原则上按照实有人数的20%左右保留一定空编,其余编制收回。收回的编制,由市委编委统一调配周转使用,重点保障高层次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加强基层教育、医疗等重点民生领域编制需求。二是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统筹盘活用好沉淀和低效配置的事业编制资源。结合事业单位改革,调整优化各层级各领域事业编制资源配置,将收回编制重点用于补充保障生态、卫生、应急、医疗保险、信访等领域。三是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充分发挥下沉编制效益,通过“减上补下”方式,市县两级将1047名事业编制直接下沉至乡镇(街道),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健全城乡社区综合网格化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能力。
三、坚持优化布局结构,推进功能重塑再造。改革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优化布局结构,理顺职责关系。一是撤并整合“小散弱”事业单位,不再保留市级7名编制以下、县级5名编制以下“小散弱”事业单位,撤并整合职责相近或职能萎缩事业单位。二是围绕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新时代兴聊十大工程”,从区域发展、招商引资、乡村振兴、运河开发保护等方面,统筹设置相关事业单位。比如,为加快高铁新区建设、助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设立聊城高铁新区发展服务中心;为加快推进京杭大运河(聊城段)沿线生态水系项目建设,带动区域文化旅游经济发展,整合组建市文化和旅游发展中心。三是围绕保障改善民生,在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就业、教育体育等领域优化资源配置。比如,为强化社会保障经办力量,降低参保群众和企业办事成本,整合组建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教育招生、教育科研工作的引领带动作用,有效整合教育科研资源,组建市教育考试与教学研究院。
四是坚持建章立制为本,优化完善治理体系。为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提高事业单位治理效能,推动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一是制定政事权限清单,理顺政事管办关系。按照“放管服”要求,市级选取5个单位,重点划清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各自管理事项和权限,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准确界定相应责任,健全制度规范,推动政府职能部门从单纯注重本行业本系统公共事业发展向更多创造公平机会和公平环境转变。二是制定机构职能编制规定,明晰功能定位。规定明确要求,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单位,不得承担行政职能、以机关名义向社会实施管理,不得以机关影响力参与或干预市场竞争;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单位,要突出主责主业,破除逐利机制。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一般事业单位和学校、公立医院等全部制定或备案了机构职能编制规定。三是完善章程管理,健全治理机制。我市在章程制定中充分考虑不同行业的专业技术特点,并主动征求市直机关工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对党的领导、人事管理章节内容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健全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章程制定、备案、执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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