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杭州市编办认真贯彻中央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精神,在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类别分别施策,努力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一是对行政类事业机构,严控机构编制。切实做到不再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机构,也不再将行政职能交由事业机构承担。结合权力清单工作,推动“还政予政”。
二是对公益类事业机构,推进综合设置。着力撤并整合职责相近、设置重复分散、规模过小的事业机构。从严控制新建事业机构,对确有必要的,充分利用现有机构挂牌或实行“撤一建一”方式设置。结合控编减编工作,实施编制精简后规模过小事业机构综合设置工作。
三是对生产经营类事业机构,推动转企改制。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机构,通过调整其经费形式等方式,为下一步实现转企改制奠定基础。对职责任务已完成的事业机构,主动服务,做好撤销办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条件成熟的生产经营类事业机构,推动其退出事业单位序列。
上一篇:浙江省湖州市立足“四个强化”稳妥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