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济南市平阴县持续完善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印章监管常态化。
一是营造良好氛围。组织事业单位培训学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及《山东省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办法》;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印章是事业单位的法定标志,具有公认的法律效力,伪造、私刻、滥用印章是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印章监督管理是维护事业单位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必然要求。
二是完善使用管理制度。制定《平阴县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办法》,明确并公开事业单位印章的刻制备案、使用变更、收缴销毁等程序材料要求,做到依据清晰、管理规范。
三是定期检查核对。定期开展事业单位印章专项检查,督促单位规范印章使用;建立印章管理台账,对备案启用、收缴封存的印章实行清单动态管理。
四是集中移交销毁。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办法》,加强与公安部门沟通联动,定期对收缴的超过封存期和不能再使用印章移交公安部门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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