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机构编制资源的高效配置和管理创新,提高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山东潍坊昌邑市编办通过“五步走”全面完成2015年度市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工作。
第一步,制定评估工作方案。按照省编办《山东省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办法》及潍坊市编办《关于印发〈潍坊市市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成立了由市编办牵头,组织部、监察局、财政局及人社局组成的市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工作组,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制定了《昌邑市市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步,合理确定评估对象。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在2013、2014对市统计局等10个部门进行机构编制评估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要求确定了市教育局等7个部门为2015年评估部门,并印发了《关于印发〈昌邑市市政府部门2015年机构编制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内容、评估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第三步,科学设定评估指标。结合2013、2014年评估工作,参照潍坊机构编制评估指标,将原有的7项评估指标,压减为职能配置、机制建立及运行、职责履行、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4项一级指标。为使评估内容更具体更便于赋分,将一级指标细化为29项二级指标。并有针对性的设计了9份评估表格,力求能够全面细致地摸清被评估部门情况。
第四步,严格落实评估程序。一是部门自评。被评估部门结合评估内容进行自评并量化打分,形成部门自评报告,逐项填写完成机构编制评估统计表。二是社会调查。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审批平台,调查了解被评估部门服务对象的满意度情况;对相关部门进行问卷调查,了解掌握被评估部门在职责履行过程中外部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及运行情况,对被评估部门履职情况及成效等进行综合评估。三是实地评估。评估工作组到被评估部门进行实地评估,深入了解掌握被评估部门机构运转、职责履行和机构编制管理等情况。四是综合评定。评估工作组根据实地评估和社会调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定,对评估内容做出客观评价,撰写评估报告。五是反馈整改。根据评估情况及时形成各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反馈意见,指出各部门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并要求部门在规定时间提报整改报告及整改计划。
第五步,突出抓好结果运用。通过评估部门单位的机构编制、履职情况和人员配备情况,最终确定评估结果。对照评估结果提出机构编制调整的合理化意见建议,作为机构编制调整的依据,向市编委会作出正式汇报。各评估部门能够自主解决的问题,明确完成时限,并督促相关部门抓好整改落实。需要编制部门研究解决的问题,尽快研究并予以解决,对于暂时不能解决的说明原因。对于需要编制部门协调解决的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解决。(韩志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