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按照放宽市场准入六个“一”的部署,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审批效率,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精简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
一、精心组织,确保改革实效。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审改办印发《关于精简审批要件压缩审批时限事项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建设的通知》,要求富民县政府工作部门对本单位行政审批过程中的审批要件和审批时限情况进行全面开展自清自查,明确专人负责,结合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清理规范工作,逐项梳理,不留死角,细化工作任务,建立精简审批要件压缩审批时限清单,由富民县审改办对各部门精简审批要件和压缩审批时限的情况进行汇总审核,富民县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报请政府审定并印发公布。各审批部门严格按照调整后的审批要件和时限编制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对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网上办事大厅和部门门户网站等平台进行相应事项动态调整,确保对外公布情况与精简情况一致,并严格按照公布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开展审批工作。
二、精简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以依法合规、便民高效为原则,全面清理审批要件和审批时限,为行政审批事项再“瘦身”,建立《富民县政府部门精简审批要件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和《富民县政府部门压缩审批时限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凡与审批无关联的、擅自增加的、审批部门自身通过其他方式获取的和模糊表述的审批要件一律取消。对行政审批时限统一控制在法定时限的60%以内,涉及的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所需时限不计算在总体审批时限内。着力解决群众办事“三多”问题,使行政许可运行在全县范围内更加科学合理、严密规范、制约有效。15个县级部门64个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要件由原来543项精简至376项,精简率31%,取消取消人社局、国土局、住建局、农业局、文体广大旅游局、卫计局、水务局、公安局等8个部门“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等模糊表述的兜底条款11项;压缩24个部门134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时限1245.5个工作日,比法定时限压缩约52%,比原承诺时限压缩约50%。
三、落实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富民县审改办牵头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此次清理规范审核及后续工作。富民县审改办会同相关部门,全程跟踪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把着力解决群众办事难、手续繁杂,办事时限长等问题作为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来扎实推进。对组织实施不力、不按要求推进工作和落实不到位的,对相关部门及其责任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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