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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濮阳市明确八项重点任务推进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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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南省濮阳市委市政府印发《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施方案》,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围绕开发运营去行政化、主责主业去社会化改革方向,明确八项重点改革任务,深入推进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标志着濮阳市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进入全面组织实施阶段。

  《实施方案》指出,要充分尊重开发区发展规律,科学把握改革节奏力度,有序推进改革。要把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与产业集聚区优化整合有机结合,坚持宏观框架统一和分类实施,建立切实可行的改革创新体系。要坚持市场化和去行政化改革方向,建立责权匹配、职能合理、精简高效的管理体制,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明确,改革要完成八项重点任务:

  科学确定管理模式。全市开发区全面实行“管委会+公司”管理模式,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作为所在地党委、政府派出机构,依法依规行使经济管理权限。实行“两剥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社会事务管理职能交由上一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或代管乡镇(街道)承担;将开发建设运营等适宜企业化运作的职能交由发展公司承担。

  推进开发区优化整合。市级专业园区由区位相邻、产业相近的开发区通过代管、托营、共建等方式进行整合。市产业集聚区、市化工产业集聚区、县产业集聚区中除新型化工基地外的开发建设及运营等适宜企业化运作职能,由各产业集聚区按“管委会+公司”模式成立的发展公司承担。

  完善开发区管理体制。推进管委会瘦身强体,整合归并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实行“大部门、扁平化”管理。原则上市属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内设机构不超过8个,县(区)属开发区不超过5个。严格控制向开发区派驻部门的数量。派出机构实行双重管理,干部任免、考核征求开发区党工委意见。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市、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向开发区下放同级政府相应的经济管理权限,制定权力事项下放清单。加大土地、环保、规划、应急、建设等市级审批权限下放力度,做到应放尽放。依法精简投资项目准入手续,简化审批程序,全面推广容缺办理、区域评估、全程代办、承诺制等模式。

  创新建设运营模式。开发区通过改组、组建、引进等方式成立发展公司,承担开发建设、产业培育、招商引资、运营管理和园区服务等职能,实行公司化运作、市场化运营,与管委会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发展公司下设若干子公司,可与中央、省大型企业合作成立专业运营公司。

  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实行以员额总量控制和岗位管理为核心的人员管理制度,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行政事业各类人员打破编制和身份界限,实行全员岗位聘任制。原有在编人员实行编制内任职与岗位聘职相分离、人事档案管理与合同聘用管理相分离的“双轨运行”管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不再纳入编制管理。

  加快要素改革创新。创新财税政策,完善开发区财政预算管理和独立核算机制。创新土地政策,鼓励通过创新产业用地分类等方式,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创新金融服务,设立创新平台和产业投资基金,引进创投风投机构。创新人才政策,对紧缺、急需人才实行特岗特薪,完善干部交流制度。创新考核评价机制,推行“亩产效益”评价改革,依据评价结果实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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