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河北省衡水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以阜城县为试点,积极探索推进县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通过整合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逐步构建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权责统一、立体综合的县乡行政执法体制,走出了一条行政执法的新路子。
一、改革背景
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力量薄弱,是基层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作为全国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市,衡水市在扎实推进市本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基础上,选取阜城县及该县古城镇为试点,积极探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向县乡延伸。为切实抓好该点工作,阜城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第一副组长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专门赴省内外先进县市参观学习,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操作方案》等相关文件,按照“整合相同相近执法职能,减少执法层级、归并执法机构、执法重心下移、相对集中执法力量、建立精简高效行政执法新体制”的思路,瞄准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动真格、用真劲,大刀阔斧地启动了全县及古城镇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二、主要做法
(一)区分三个层面,整合执法力量
从部门内部、领域内部、区域内部三个层面,对现有执法队伍进行整合,成立了7个县级综合执法大队和古城镇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局,并同步完成了执法职能和执法人员的划转,变“九龙治水”为“一支队伍管执法”。一是一个部门一支队伍管执法。在县环保局撤销环境监察大队,组建成立环境综合执法大队,统一行使各项执法职能;在县交通运输局撤销地方道路管理站,公路管理站挂地方道路管理站牌子,组建成立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将运输管理站、公路管理站(地方道路管理站)、路政管理站的执法职能划入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此外,对安监、国土、民政、人社、审计等部门的行政执法机构和职能同时也进行了整合,实现了“一个股室管执法”。二是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整合农林、水务等部门的相关执法职能176项,组建成立农林水利综合执法大队(挂阜城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牌子),撤销农林局所属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所;整合食品和市场监管、发展改革创新(商务、粮食)等部门的相关执法职932项,组建成立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撤销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食品药品稽查局;整合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和市场监管、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等部门的相关执法职能148项,组建成立公共卫生综合执法大队,撤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卫生监督所;整合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教育体育等部门的相关执法职能36项,组建成立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大队,撤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所属文化市场执法大队;整合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食品和市场监管、公安交警、人防、水务、环保等部门的相关执法职能42项,组建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撤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所属城管监察大队。三是一个区域一支队伍管执法。在古城镇组建成立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局,设置接待中心、综合指挥中心、督查科、政策法规科、综合科等5个业务科室和4个执法中队,划转县级执法事项586项,共涉及住建局、安监局、环保局、国土局、交通局、公安局、食市监管局、人社局、卫计局、农林局、文广新局等11个部门。同时,实行执法人员分包片区责任制,将古城镇划分为4个片区,每个片区安排4名执法人员分包,对整个镇域内全部实行网格化管理。设立了群众举报电话,购置了1架无人机,4台执法记录仪和8辆执法摩托车,并对28名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后,名单全部上墙公示。
(二)健全制度机制,规范执法行为
按照“两个加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行为监督)、“三个规范”(规范内部管理、规范执法标准、规范执法事项)、“四个统一”(统一执法证件、统一执法标识、统一执法印章、统一法律文书格式)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对执法队伍的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变“无序散乱”为“整齐规范”。一是健全执法制度。全县各综合执法大队均制定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制度》、《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职责》、《综合行政执法“十不准”规定》等制度,覆盖执法各个主要环节,明确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和流程,既方便了群众,又有效解决了随意执法和选择性执法等问题,使执法行为更加公平、公正。严格实施“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改变了以往执法中审批、收费、稽查、处罚由一个部门说了算的局面,较好地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二是加强队伍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组建时从原执法队伍中经考试考核择优录用,严把入口关,保证了执法人员的高素质,执法队伍的高起点。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通过执法资格考试的人员,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针对不同层级、不同类别的执法队伍和执法岗位制订实施培训计划,加强法律法规、法制业务知识及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三是强化内外监督。建立有效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奖励举报机制、重大风险监测防控机制、监管绩效评估机制等执法监管机制。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采取随机抽查制度、“双随机”机制,克服“任性”检查,实行“阳光”、文明执法。设立举报热线,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公众平台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完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网格划分、责任到人”的立体化监管模式,逐一明确区域责任人,落实监管责任制。
(三)借助信息技术,提高执法效能
充分利用互联网+,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和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数字化管理,采用电子显示屏等手段,建设综合执法指挥平台,将执法人员、执法事项、执法单位共同纳入指挥系统,并将摄像头与综合指挥中心进行对接,实行执法全覆盖,无缝隙,网格化管理,变“被动应付”为“主动掌控”。县级执法大队全部建成了信息化指挥管理中心,将执法职能全部纳入指挥中心指挥系统,将监管对象和监管领域全部纳入实时监控系统,实现了系统化决策、智能化指挥、快速化反应,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以指挥中心为平台,从信息上传、指令下达、执法现场处理,到最后反馈问题处理完毕,仅需10分钟,极大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新增45个道路高清摄像头,与天网有效融合,对城区道路实现了网格化无缝隙全程监控。县住建局投资500多万元,打造了城管监察大队数字化城管信息服务平台,整合新增摄像头155个,对县城区域内近9平方公里划分的27个数字网格区实施24小时监控,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变盲目巡查为精准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管理成效。古城镇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局建设了数字化综合执法指挥平台,将行政许可、行政监察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工作环节结合在一起,规范了行政执法等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在镇域内各企业、学校、镇直各单位、各村庄、各交通路口均安装了摄像头与指挥中心全部对接,实行执法全覆盖,无缝隙,网格化管理,可以通过数字化执法综合信息平台随机对各路段、企业、村庄、学校进行远程监控和随机抽检,实现了整个行政执法事务的数字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极大提高了效率,节省了人力、物力。目前,古城镇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局已通过数字化综合执法指挥平台,办理执法案件15件,帮助公安机关破获了一起团伙盗窃案。
三、主要成效
(一)执法主体更加明确,解决了“散”的问题。县级部门原有执法监管主体较多,执法交叉、重叠问题突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对原属执法机构的执法事项和执法人员,实行统一安排、统一调度,减少了环节和步骤,单个部门执法力度受限、多个部门联合执法协调困难的问题迎刃而解,多头管、管不好的问题得到有效根除。
(二)执法力量更加强化,解决了“弱”的问题。原政府部门执法队伍多、人员少,精力分散、力量分散,日常巡查易走马观花,乡镇执法也只能是被动接受投诉。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对7支县级执法大队和古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执法事项、执法权责、执法领域和人员编制进行明确,实现了“专岗、专人、专事、专权、专责”,有效解决了基层执法力量弱化问题。
(三)执法范围更加扩大,解决了“窄”的问题。通过整合部门执法力量、下移执法重心、明确乡镇监管权责、配强村居协管力量,实现了由单打独斗向合力攻坚,由突击整治向常态管理,由单一工作创新向系统体制机制创新的转变,并辅以数字信息化手段,消除执法监管盲区,有效破解了“看得着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这一尴尬局面。
(四)执法行为更加规范,解决了“乱”的问题。以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各级执法队伍的执法制度、执法机制进一步完善,执法准则、执法纪律进一步规范,执法监管、执法问责进一步加强,各级执法人员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意识进一步树立,以往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随意执法、徇私执法等乱执法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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