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委编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在建设配套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和职能运行监管等方面多点突破,不断提升监督检查工作水平。
以建设配套制度为立足点,打造监督检查“制度集群”。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区委党校主体班次和干部培训教育内容,进一步提升了部门单位依法依规做好机构编制工作认识水平。修订完善了《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出台了《周村区机构编制事项办理流程图》、《周村区机构编制事项“十不准”》、《周村区机构编制事项规范化办理简明手册》等规范性文件,确保机构编制工作政策法规从严落实。系统建立《周村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统计台账》、《周村区机构编制异常预警台账》,促进机构编制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同时健全完善机构编制重要事项年度报告制度,坚决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
以完善工作机制为切入点,实现监督检查“机制集成”。一是建立部门联动检查机制,在实施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组织部、人社局和财政局等“编委口”部门常态化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加强与巡察、审计等工作的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发现问题、信息共享机制和分工配合的“联合督查”工作格局,增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效力。二是探索推行大数据智能监管机制,全面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台账、人员出入编管理电子信息,利用数据留痕,确保机构编制信息全程追溯、有据可查;将机构编制实名制平台系统运行与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相结合,并定期对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进行审核校验,注重数据分析、预判,科学进行评估,确保系统内机构编制、人员管理信息等监督检查数据准确。三是实行“主动+聚焦”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创新监督检查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综合运用自评报告、统计月报和信访举报等渠道,主动作为,及时发现、整合机构编制异常问题线索;聚焦“党管机构编制”“执行‘三定’规定”和“严守编制纪律”三个方面向部门单位进行重点宣讲培训,督促部门单位严格落实机构编制法规制度。
以职能运行监管为突破点,实行监督检查“重点集中”。今年开始,探索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监管职能运行监管一体部署一体推进。研究论证将“机构执行情况评估指标”“人员配备及管理情况评估指标”“职责履行情况及成效评估指标”等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重点任务纳入机关职能运行监管评估指标体系,在确定监管事项范围上,既推进部门依规全面履职、重点领域的特定履职,又注重机构编制依法依规规范运行;在把握监管事项进程上,既开展年度(整体)目标监管评价,又进行职能运行的“节点”问效;在评价监管事项成效上,既规范定性评价、定量测评和检验具体工作成果,又注重机构编制事项落地落实、发挥效能。以全链条监管推动机关职能运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