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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如皋市“三提升”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近年来,江苏南通如皋市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精神,不断深化关键领域和重点区域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通过搭建综合指挥平台,创新指挥体系,强化联动执法,完善监管机制,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不断迈向深入。

  一、以网格管理为基础,提升综合行政执法力量

  (一)科学合理划分网格。以社会治理网格为基础,整合优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等领域的网格化服务,实现“多网合一”。建立数字化网格地图,对网格进行编号管理,形成中心网格、区域网格、单元网格三级网格体系,成立市、镇、村三级网格办,形成“一网到底”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全市共划分345个中心网格,429个专属网格,1484个区域网格,配备9402名专兼职网格员,编制257项公共治理服务事项清单。

  (二)明确网格管理职责。中心网格长负责做好区域网格长的管理以及网格中心任务的落实;区域网格长负责做好区域网格内信息采集上报、矛盾纠纷化解、政策法律宣传、公共事务服务等工作;网格员负责在村民小组范围内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每日向网格长汇报信息,明确必报信息类型并逐步完善。

  (三)严格网格管理考核。制定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考核细则、奖惩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网格管理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村(社区)居民满意度。村(社区)居民满意度调查委托第三方组织,占考核权重的比例不低于50%。根据考核结果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对违反管理规定,造成工作贻误的,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以综合指挥为支撑,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效能

  (一)搭建综合平台。整合大数据管理、网格化治理、综合指挥协调等职能,组建市公共治理服务中心,整合共享农林水利、文体旅游、市场监管、城市建设管理、生态环境和交通运输等6个综合执法平台资源,搭建集公共管理、事件交办、地理信息、数据研判、视频指挥和督查考核等功能为一体的市、镇两级公共治理服务综合指挥平台,实现部门执法和服务信息的相互推送、关联融合和共享应用。

  (二)创新指挥体系。通过1个市级综合指挥中心横向联动6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和相关职能部门,纵向协调14个镇(区、街道),建立了“1+6+N”纵向分级联动、横向流转联勤的公共治理服务体系,构建综合执法事件的信息收集、分流交办、执行处置、日常督办、信息反馈和督查考核“闭环式”运行机制,实现了指挥中心和综合执法条块的快速响应,确保基层综合执法事件的有效收集和高效处置。

  (三)完善数据分析。依托指挥平台大数据研判分析功能,将平台中的各类基础数据进行智能化的统计和汇总,形成各大分析指标,全面掌握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整体状况和动态趋势,为各职能部门提供相关数据服务,切实提高社会治理的精准性和靶向性,为社会治理预测、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三、以机制创新为保障,提升综合行政执法质量

  (一)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在县域层面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的基础上,推动市级职能部门将执法资源、服务和管理等重心下移,对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各领域派驻在镇(区、街道)的机构实行以属地为主的考核机制,加强条块融合和镇(区、街道)统筹协调。在除经济发达镇和市级中心镇以外的一般乡镇,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解决基层执法队伍分散、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

  (二)构建执法联席会议。由市公共治理服务中心牵头建立联席会议、事件处置等工作制度,促进部门间的执法合作和协调监管,需多个成员单位协作配合处置的涉及职权交叉的、跨区域的综合执法事件经联席会议确定后,由主办单位牵头落实,协办单位积极配合;具有一定风险且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重大执法事件,由相关成员单位根据联席会议决定或领导批示及时处置办理。

  (三)建立执法规范标准。根据执法权力事项特点,明确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决定、文书送达等岗位职责和时间节点,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规范综合执法队伍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综合执法队伍人员融合以及队伍磨合,建立业务培训和梯队培养机制,加强专业培训、岗位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培养一综多专的综合执法队伍,不断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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