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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海门市委编办“三沉三全”做好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文章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开展以来,在做好市场监管、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文化市场、城市建设管理等6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上,江苏南通海门市委编办紧紧围绕服务基层群众,为民服务解难题,继续加大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力度,做好三个“下沉”,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向基层延伸,实现“全覆盖”。

  一是机构下沉,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实现全覆盖。坚持眼睛向下、脚步向下,紧紧围绕群众和基层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在巩固前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成果的同时,积极推进执法机构下沉,在全市8个镇成立了综合执法局,在充分赋权的基础上,以镇(街道)的名义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协调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等专业执法队伍在镇(街道)范围内开展联合执法,实现同区域“一支队伍”管执法。

  二是人员下沉,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实现全覆盖。坚持把解决问题贯穿始终,针对镇(街道)行政执法主体地位缺失、执法力量薄弱的情况,将执法人员下沉到镇(街道)管理,城市建设管理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区域由原先的主城区延伸到了各区镇,基本实现了执法区域全覆盖,统一行使市城管局的行政处罚权。海门市作为全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单位,在城管领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提升了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是管理下沉,基层执法队伍管理实现全覆盖。及时总结和推广基层探索创新的好经验好做法,派驻执法队伍负责人同时兼任所属区镇综合执法局副局长,下沉人员实行双重管理体制。市城管局对派驻执法队伍的执法业务和执法规范进行指导和监督,派驻地政府负责派驻执法队伍的工作安排、日常管理及监督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提出执法人员的任免建议。

  通过“三沉三全”,海门市委编办认真做好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这篇文章,推动资源向基层倾斜、力量向基层集中,使基层有人有物有权,保证基层事情基层办、有人办,打通基层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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