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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三个着力”如期完成机构改革工作任务 夯实体制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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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槐荫区积极对标中央机构改革,对应省级、市级机构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合理划分事权,理顺权责关系,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深入推进党政机构改革。在改革“最后冲刺”阶段,按照上级要求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上下联动,整体发力,保证了改革工作步调一致、有序推进。

  一是合理有效,着力优化机构职能配置。进一步理顺部门间权责关系,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与上级要求,清理规范限额外行政机构,改革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局”,精简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实施区级机构改革、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同步推进。2月21日,槐荫区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召开后,各项改革任务紧张有序推进。3月15日,区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党政机构编制职数框架及有关干部任免事项。截至3月16日,区水务局、区医疗保障局等新组建和涉改部门全部挂牌以新机构名义运行。

  二是稳步推进,着力做好人员转隶工作。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认真分析涉改单位人员分布、结构、身份等情况,研究人员转隶工作方案,明晰涉改人员的转隶条件、具体对象、程序步骤、工作要求等,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重点。以归入或划入部门为主、划出部门配合,尊重个人意愿与部门协商相结合,稳妥有序进行人员划转,确保各单位正常履职。逐步完成机构人员转隶工作任务,切实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

  三是细致严谨,着力制定“三定”规定工作。区委编办组建6个“三定”业务组,研究机构改革政策文件、机构改革方案及“三定”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改革方向,实行分工负责、同步对接,压实工作责任,加快工作进度,反复研究论证,严格制定程序,做好“三定”规定制定过程中的政策解读,收集相关文件和资料,分析各部门职责调整和职责边界。做到三“快”,即上传下达快、上报初稿快、反馈情况快,确保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三定”规定制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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