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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委编办“四聚焦四到位”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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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委编办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部署要求,在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6个领域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等问题,有效提升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

  一、聚焦精简高效,队伍建设到位。合理确定综合行政执法范围,推动区域执法职能整合,将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6个领域分散在多个机构的执法职能梳理整合,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工作要求,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在6个领域均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现“一个部门一支队伍”“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统一执法主体,减少执法层级,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执法权。同时,锁定人员队伍编制底数,探索建立体现综合行政执法特点的编制管理体系,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将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

  二、聚焦权责明晰,清单编制到位。按照权力清单标准化要求,梳理综合行政执法主体的权力清单,统一规范执法权力事项的权力名称、权力编码、权力类型、法律依据等内容,将6个领域的所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纳入综合执法范围,共涉及行政处罚权2462项、行政强制权113项,确保“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同时,按照有权必有责要求,及时调整部门权责清单,建立健全依单追责机制,明确追责情形,限制自由裁量,确保“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三、聚焦职能联动,工作衔接到位。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厘清行业监管与行政执法的关系,合理划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案件移送、首问负责、信息共享等机制,建立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制度,将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违法情况纳入诚信档案。同时,依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原则,细化审批、监管、执法和服务的具体责任,实现职能联动,确保各项工作稳步运行。

  四、聚焦规范管理,配套保障到位。坚持“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原则,加强执法流程标准化建设,着力提升综合执法的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根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将6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保障到位。结合各领域执法工作实际,增加对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技术等方面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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