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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五处着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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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要求,重庆市潼南区从“减条块、减机构、强一线、强联动、强统筹”5处着力,狠抓职责整合、机构精简、编制统筹、重心下移和机制健全,着力突破区镇两级综合行政执法中执法职责条块分割、执法力量“头重脚轻”的“硬瓶颈”,解除执法机构多头执法、区镇两级“各自为战”的“软制约”,全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一)减条块,加强职责清理整合。加强执法职责清理和整合,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按领域、部门、层级进行分类整合,全面推进全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是整合跨部门同领域执法职责。推动整合同一领域或相近领域执法职责整合,将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卫生健康等6个重点领域中分散于多个部门的执法职责整合到同一部门,着力解决职责交叉、权责碎片化、权责脱节等体制障碍,推动6大领域执法体系由“条块分割”向“统筹整合”转变。二是整合部门内多机构执法职责。坚持将“一个部门一个机构管执法”贯穿改革全过程,加快推进政府部门内综合行政执法,将部门内多个内设机构、事业单位执法职责整合,推动部门内执法体系由“分散执法”向“集中执法”转变。三是整合厘清区镇两级执法职责。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与镇街机构改革统筹推进,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沉的原则,厘清区镇两级层级执法权限、明确监管职责、执法领域和执法重点,有效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推诿扯皮执法等情况,推动区镇两级执法由“交叉执法”向“精准执法”转变。

  (二)减机构,精简优化执法队伍。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通过“调整优化一批、撤并整合一批、综合设置一批”的方式,依托现有行政执法机构或按“撤一(多)建一”原则,分类整合设置7个综合行政执法支队,5个部门行政执法支队,12个部门执法内设机构。一是撤并整合设置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加大机构撤并整合力度,整合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卫生健康等6个重点领域和应急管理领域21个事业单位和18个内设科室行政执法职责,撤并设立7个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是调整优化设置部门行政执法支队。大力优化部门内执法机构,在综合经济信息、人力社保、城乡建设、水利、商务等执法任务较重的部门,调整优化设置5个行政执法支队,以部门名义同一性质行政执法职责。三是综合设置部门行政执法内设机构。大力精简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在教育、民政、统计等执法任务较轻的部门,采取设置行政执法科的方式,综合设置执法内设科室12个,集中行使该部门全部行政执法权。

  (三)强一线,加大编制保障力度。坚持机关“瘦身”与一线“健身”相结合,按照“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的思路,推动各领域执法力量下沉,资源向基层和执法一线倾斜。一是深化编制“周转”管理。针对全区执法机构编制总量不足的实际情况,在明确执法机构和人员划转认定标准和程序基础上,建立组织、编制、人社部门工作联动机制,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以本次改革为契机,继续深化编制“周转”管理,从涉改机构中统筹调剂500余名事业编制,转隶工作人员400余人至执法支队,充实一线执法力量。二是实行镇街统筹管理。整合镇街执法力量和资源,在镇街机构改革中注重执法力量配备,加大编制统筹力度,对执法机构编制实行统筹运行机制,统筹调增执法机构编制200余名,增强基层执法力量。三是加强动态管理评估。牢固树立机构编制过“紧日子”意识,打破部门编制“山头主义”思想,结合编制“周转”管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结合改革“回头看”工作调研和运行评估,有序补充和调整执法机构编制人员,提高编制使用效益。

  (四)强联动,汇聚区镇工作合力。按照执法重心下移、强化属地管理的要求,厘清镇级执法职责和范围,整合行政执法资源,最大限度实现“基层有事基层办、基层有事有人办”。一是加强镇街执法机构设置。在22个镇街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统筹运行的机制,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名义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劳动监察、交通运输、民族宗教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确保执法监管有机构、有人员、不缺位。二是厘清镇级执法职责和执法权限。全面厘清法律法规授权镇街的行政执法职责,合理划分镇街与区级部门的执法范围,明确执法边界,建立健全镇街与区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城市管理、规划自然资源管理、市场监管等领域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执法合力。三是加强经济发达镇行政执法示范带动。结合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将农林水利、环境保护、交通管理、安全生产、民生保障等领域部分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强制和监督检查权等分期分批下放给古溪镇人民政府,形成实用管理经验后向其余镇街拓展,加强对周边乡镇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基层行政执法向“看得见、管得着、管得好”提升。

  (五)强统筹,构建全区执法体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全面依法行政,强化不同层级、不同领域行政执法部门间的协同机制,增强执法工作统筹性。一是持续健全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按照“综合统筹、突出重点、条块结合”的思路,建立1个牵头机构、6个重点领域综合执法机构、N个部门(镇街)内执法机构的“1+6+N”全域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成立潼南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完善“重点领域综合执法、部门内专业领域执法和镇街内属地执法”协调配合机制,统筹推进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二是持续健全标准化管理机制。建立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全面清理执法事项,逐步建立标准化工作流程和操作指南,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和证件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三是持续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快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打破部门“信息孤岛”,推动执法部门和相关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成果共用,健全执法联席会议、案件移送管辖、案情会商等制度,逐步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优势互补的执法联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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