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结合区级机构改革、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加大执法机构优化整合力度,持续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开展。
一是优化区级执法资源。将区商务综合执法大队等5个执法队伍机构、编制、职责、人员等整合到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设1个直属中队和10个执法中队,分别负责全区范围内重大疑难案件的专案工作、派驻各镇(街道)开展综合执法工作。推进执法力量下沉和重心下移,每个派驻执法中队确保2名以上人员实际派驻到各镇(街道)。设立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提升执法数字化、智慧化水平。
二是完善基层执法体系。印发《关于博山区深入推进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在各镇(街道)设立综合执法办公室,作为综合执法平台,统筹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区级部门派出执法机构接受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统一指导和协调,日常执法活动以镇(街道)管理为主。进一步理顺执法机关职责和权力界限,提高基层机关的统筹执法能力。
三是持续深化执法改革。结合区级机构改革,整合工商、质监、食药监部门资源,重新组建市场监管局。通过“三定”规定制定工作,将原区工商、食药监部门派驻到各镇(街道)的食药所及工商所整合,重新组建10个派驻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整合区食药监、质监执法队伍,组建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一步提高监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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