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市严格按照中央和省部署要求,不折不扣执行各项“规定动作”,并结合镇江实际创新做好“自选动作”,通过“三个突出”精准发力,完成党政机构改革工作任务,从机构职能上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打造政府和市场“双强引擎”,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未雨绸缪、积极调研,准备工作突出一个“早”字。中央召开深化地方机构改革推进会后,该市第一时间着手开展了一系列调查研究,为改革决策提供了第一手资料。7月12日,印发《关于严明纪律切实保证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提出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等相关要求。7月25日,成立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机构改革组织实施。
二是执行有力、迅速推进,转隶组建突出一个“快”字。1月5日,省委、省政府批准了《镇江市机构改革方案》;1月21日,召开市县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专题部署市县机构改革工作;会后5个工作日内,30家组建或调整部门全部实现了“机构组建到位、班子配备到位、人员转隶到位、职能交接到位、办公用房落实到位”;2月19日,召开市级部门“三定”工作布置会,截至3月底,市级党政机关“三定”规定全部正式印发并陆续到位。
三是规范程序、加强沟通,“三定”工作突出一个“细”字。鉴于此次改革涉及部门多、且距上一轮机构“三定”时间较长,将改革后的47个市级党政机关全部纳入“三定”范围。一是制定规范文本。印发《市级部门“三定”工作材料汇编》,借鉴中央、省级层面和以往机构改革经验,充分细化制定依据、机构定性、主要职责、内设机构、编制和职数、所属单位、行政权力事项等要求,确保部门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严格规范审核。市编办成立4个审核小组,按照部署要求和政策口径,就“三定”规定(草案)与各部门充分沟通、反复磋商,研究成熟后提交室务会进一步审核把关,并分批提交市委法规室进行合法性审查,最大限度避免部门走弯路。三是同步压茬推进。在抓好市本级部门“三定”规定基础上,先后召开3次专题推进会,每周两次向各市、区编委主要领导通报全市“三定”进展情况,推进“三定”工作按时有序完成。
下一步,镇江将扎实做好机构改革收尾工作,全面客观细致总结改革中的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配套改革,实现改革效应和治理效能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