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以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委编办主动作为、积极谋划、深入调研,扎实推进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一是强化基层党建工作。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乡镇(街道)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强化党组织统筹协调功能,自2017年起,即在各街道成立了党建工作办公室。同时,在《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进一步明确了在各乡镇(街道)设置党建工作办公室为党政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联络协调区域内党组织做好区域化党建工作等内容。
二是强化服务经济发展职能。研究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街道转职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相关主城区街道不再承担招商引资、协税护税职能任务,强化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职能,全面做好区域内企业的服务、管理工作。
三是细化乡镇(街道)基本公共服务职能,赋予街道“五项权力”。研究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乡镇(街道)党(工)委对区直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落实乡镇(街道)综合管理权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落实乡镇(街道)对辖区内事关群众利益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议权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落实街道规划参与权的实施办法(试行)》,为街道赋能增权,提高街道统筹抓好社会治理的能力。
四是推进“一站式”便民服务。为落实“一次办好”改革要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延伸,实现“一网办理、一站服务”。滨城区委编办在《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设立便民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明确了其主要负责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协助办理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公共服务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无差别”办理;负责辖区内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推进公共服务向村(社区)延伸;协助做好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养老、社会保险、信息咨询便民服务等服务工作等主要职责,真正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