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肥城市编办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作为进一步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提高机构编制执行水平的重要措施,制定了2016年度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工作方案,严格程序、精心实施、扎实推进。
一是明确评估范围和对象。该办在对政府部门进行评估的基础上,把评估的范围扩展到了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按照5年内把所有政府部门评估一遍的要求,在前三年评估的基础上,今年将对市政府办、市发改局、市审计局、市交运局、市老龄办、市行管局、市旅游局等13个部门(单位)开展评估。
二是明确评估内容和指标。该办本着“抓住关键指标、突出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的原则,设计并不断修改完善《肥城市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指标体系》,将评估内容分解为职能精细化管理、内部工作机制运行、对外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和运行、履行职责及成效评估、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履职评议和社会评议以及其他评估指标等七大项33个小项。
三是明确评估程序。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工作采取单位自评与评估组实地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安排部署、单位自评、实地评估和总结反馈四个阶段进行。制定关于做好自评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指导部门单位深入自评自查,实地评估提前与被评估单位搞好对接,确保评估工作高效开展,该走的程序一个不少、该把握的环节一个不漏。
四是明确评估方式。重点采取四项措施:听取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关于机构运行、职责履行和机构编制管理执行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汇报;实地查看部门(单位)机构挂牌和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业务资料及文书;就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座谈干部职工和管理服务对象;“五位一体问卷调查”,按照市分管领导、干部职工、管理服务对象、职能部门、社会评议等五个层面,分别制定了不同的调查问卷,广泛了解各个层面对被评估部门单位的评价。
五是明确结果运用。评估工作组根据部门自评和实地评估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形成评估报告和评估结果,及时提交编办主任会议或编委会研究,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评估结果作为日常机构编制管理、研究调整机构编制事项、修订部门“三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及时做好反馈,要求被评估单位限期整改,督促部门单位更好的履职。(张晓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