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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东区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进一步创新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宁波市江东区编办按照中央、省、市部署,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一是明确范围,分步实施。在目前集中行使城乡规划、城市绿化等9个领域行政执法职权的基础上,明确将12个领域的行政执法职权逐步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时,划转人防等3个领域的行政执法职权;今年底前再划转价格、旅游等6个领域的行政执法职权;2017年底前划转商务等3个领域的行政执法职权。届时,该区综合行政执法的领域将扩大到21个。

  二是理清边界,优化配置。结合“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该办主动与城管、住建等部门沟通协调,逐项界定监管边界,科学拟制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定”规定。根据行政执法职权调整情况,同步调整执法机构和编制。从严核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编制数,优化执法力量配置,确保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编制数占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编制总数的85%以上。

  三是健全机制,确保效能。一方面,为加强部门之间协作,健全完善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另一方面,为理顺部门与街道之间关系,细化了7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条块结合管理办法。通过健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区分了部门职责,强化了派出机构属地管理,避免多层执法和重复执法,切实提升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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