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编办充分发挥部门的牵头作用,建立“四清”推进模式,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一、“地毯式”排摸,做到底数清。摸清“权力”、“人员”两个底数,结合政府部门“三定”规定和公布的权力清单,全面梳理有关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将部门执法事项进行细化,列出每个科室和事业单位单独承担、共同承担的执法事项及占比,初步梳理涉及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等17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300多项。同时,下发岗位调查表,排摸各执法队伍的执法种类、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情况,切实摸清各类执法人员底数。
二、“百分百”面商,做到范围清。根据省、市文件要求,通过召开座谈会、查看资料、个别访谈等方式,认真听取各部门意见建议,合理确定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将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城市规划、城市绿化、房地产、建筑业、工商管理(无照商贩和违反规定设置户外广告方面)、公安交通(侵占道路方面)、水行政、农业、防震减灾、旅游服务业、殡葬管理、林业管理、节能监察等16个领域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按程序已报请省政府,待省政府批准后,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法集中行使。
三、“精细化”指导,做到标准清。该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先后召开区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研究组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等工作。建立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改革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协调解决改革中的矛盾和难点问题3个。根据山东省潍坊市政府关于《坊子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案》的批复,及时召开编委会研究涉及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机构编制事项,印发了《关于组建坊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及设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的通知》,组建了综合行政执法局,整合相关机构和职责设立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明确了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平台机构设置。
四、“全方位”联动,做到分工清。该办主动发挥牵头作用,统筹协调各方面关系,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与政府职能转变、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紧密结合,联动推进工作落实。制定印发了《关于坊子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明确相关部门分工和完成时限。该区法制办重点做好合法性审查、相对集中执法权审核报批、执法监督和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培训教育等工作。财政局加强财政经费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人社局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健全完善有关人事管理制度,确保人员调整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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