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市北区召开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执法力量下沉工作交接会,标志着“一队两所”执法力量全部下沉至街道办事处。随着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市北区探索建立符合该区实际的执法协作配合机制,细化政策制定、案件移交等制度的流程规范,全面提升该区综合行政执法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建立职能部门与街道的协作配合机制。执法力量下沉后,综合行政执法局、食药局、市场监管局着手建立完善日常工作中与街道的协作配合机制。根据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案要求,综合行政执法局、食药局、市场监管局重点负责对街道执法队伍的业务工作指导、业务考核、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装备保障、队容队纪纠察等监督检查,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等工作;街道重点负责“一队两所”的日常管理,按照网格化要求,统筹安排执法人员日常巡查,开展区域内行政执法活动。同时,物价局、服务业局和房产管理处也切实承担起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加强与街道的协作配合。
二是加强综合执法部门与同级业务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的横向联系。围绕建立健全部门无缝衔接的监管机制,依据部门“三定”规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清单、案例等形式逐项界定双方职责边界,针对应批已批事项、应批未批事项、禁止类事项,分类厘清源头监管、事中事后监管、末端执法责任界限。同时,逐步明确与公安机关、法院和检察院的配合机制,细化并严格执行案件移送标准,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
三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依托区城市治理指挥中心信息平台和大数据技术,整合各部门非紧急类投诉举报政务服务热线和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问政渠道,逐步实现基层网格化管理与政务服务、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的互通互联。对于发现、汇总的各类行政执法信息,加强研判、尽早介入,有针对性地部署执法力量、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同时,探索多角度考虑问题,在处理复杂案件时,尝试从多个领域切入寻找突破点,多管齐下,有力拔除城市顽疾,真正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水平。
四是规范人员管理机制。为加强对派驻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规范管理,区人社局拟订了《市北区派驻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实行双重管理体制,以街道党工委管理为主,各业务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协助管理。通过相关管理规定,对人员的选拔任用、轮岗交流、教育培训、日常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提高人员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充分保证一线执法力量,提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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