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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编办把好“三关”圆满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宁波市海曙区编办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提前谋划、充分准备,努力把好服务、审核、评定“三关”,顺利完成249家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年度报告报送率和公示率均达100%。

  一、注重工作创新,进一步优化“服务关”

  一是画定“规范图”。及时下发文件通知,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有效运用政务钉钉群等载体,提前建立年度报告工作交流群,并安排专人负责全程跟踪指导,为各单位解疑释惑,提高办事效率。二是画好“示范图”。提早编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操作指南》,将年度报告工作涉及的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操作步骤以及网上办理常规问题的解决办法等内容汇编成册,更好地帮助各单位办事人员开展具体工作。三是画成“效果图”。依托“宁波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全程实现网上申报受理、审查、核准、通知、公告“一条龙”服务。针对网上操作有困难单位,进行一对一指导或安排专门场所现场指导操作,确保所有单位按时保质完成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二、注重程序规范,进一步严把“审核关”

  一是明确审核责任分工。通过专题工作会议、印发《通知》等方式,明确申报单位及其举办单位的责任关系,要求申报单位对其公示的年度报告、提交的开办资金确认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举办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主体责任,重点审核事业单位的业务开展活动等事项。二是严格执行审核规定。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各事业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严格审核,进一步强化落实受理人初审、审核人复审、负责人终审的“三审制度”,确保每个环节审核到位。三是分类解决审核问题。及时梳理和反馈审核中遇到的常规问题,对有变更事项的单位,事先告知先做变更再提交年度报告;对申报材料不全、信息填报不规范、报告内容填写不准确的单位,及时退回并电话告知原因及修改意见。经初步统计,年度报告审核期间共办理开办资金变更、地址变更等95起,因填报信息不规范等原因退回50余次。

  三、注重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评定关”

  一是健全完善年度报告质量评定制度。制定客观、公平、公正的评定办法,进一步规范评定内容和具体评价标准,对提交年度报告时间是否及时、报告内容填写是否规范、提交申报材料是否齐全以及修改退回次数等情况,进行科学合理地量化打分。二是强化年度报告质量评定结果运用。对249家完成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单位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五星级单位72家,四星半51家,四星86家,三星半32家,三星8家,并将评定结果通过网站予以公告,将星级评定结果作为主管部门对下属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强化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主体责任。三是探索建立年度报告公示标准化制度。为加强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让社会公众更好了解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情况,结合年度报告工作,在教育、卫生、文化、养老等四个领域开展事业单位公示信息指标的试填工作。通过对事业单位进行归类,分类设置年度报告的标准化公示指标,加大对年度报告数据分析研究,进一步提高年度报告的品质,提升公示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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