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联合各区登记局,采用“双随机”模式,“三大抓手”对全市22家事业单位开展实地核查工作。
一是抓规范程序,拓展核查内容。在“一单两库一细则”的基础上,整合市区两级事业单位法人库、登记执法人员库,随机抽取22家事业单位及16名执法人员开展核查。本次检查重新制定核查细则,增加中文域名及网站挂标、业务活动指标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内容,形成6大方面35小项指标的实地核查清单,突出实地核查重点内容。专门印发《关于2018年事业单位法人信息公示抽查工作建议》,对抽查通知、核查记录、实地查看进行明确指导,规范抽查流程。
二是抓创新手段,提升年报公信。出台《部分事业单位主要业务指标》,将所属的各事业单位分为80多个类别,提取600多个业务指标,纳入年报中业务业务活动开展的填写内容,作为事业单位信用信息的基础。将事业单位填报的业务指标情况进行实地核查,查阅学生数、门诊量、年度执法数、案件数等业务数据台账,对年度报告真实性进行检验。将虚报瞒报业务指标的事业单位,列入异常名录管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平台进行联合惩戒。对未在年报中公示主要业务指标的事业单位,提前发出“双随机”自查表,限时填写并报经法定代表人签批。同时,实地核查中约谈年报主要负责人,确保工作落实。
三是抓业务联动,构建监管链条。发挥登记局、监督检查处合署办公的机构设置优势,在年报公示信息抽查中同步开展人员实名制、用编审批、编外人员报备等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调取社保数据进行人员匹配。利用信用厦门大数据平台,对抽查的22家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查核,将核查结果纳入年报公示抽查档案。同时进一步加强督促整改落实。对本次核查中发现的存在“未按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一家事业单位限期要求上报书面说明,通报主管部门;对核查中发现的“法定代表人编制和人事关系不匹配”现象,以监督处名义下发督办通知,督促其尽快整改完毕,构建登记管理与机构编制双向同步监管链条。